学校的全称是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二。学校一级的高等职业教育
三。办学类型公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78号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3号
动词 (verb的缩写)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的学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2020年我院分类考试总招生人数为1500人,其中高中毕业生1270人,中职毕业生230人。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2020 年分类考试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1500 | 1270230
报名条件
1.考生须已在安徽省报名参加2020年高考,或参加了高职高专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扩招,才能获得考生号考生。
2.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注册时间和流程
1.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10:00至5月15日16:00。考生在报名点登录高考报名网站填报“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志愿。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我院时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中职毕业生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服从志愿。
2.报名流程详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官方账号。
八、测试办法分类招生采取“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划定合格分数线。考生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和地点
2020年6月4日至8日,考生关注“安徽警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微信号:ahjgzyxyzsb),通过微信支付缴纳职业测试费120元。
测试内容和方法1。文化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组织,包括语文、数学、英语
部分内容。试卷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120分,英语60分。参加试卷的笔试。
2.职业适应性测验
主要考察考生未来从事生产、施工、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职业素质。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思想品德、身心素质、科学文化素养、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计算机基本技能等。,由学院自主提出。总分300分,考试大纲可在我院招生网查询。测试方法将另行通知。
3.职业技能测试
根据考生相关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300分。考试大纲请参考我院招生网。测试方法将另行通知。
九、录取办法准入规则
1.普通高中毕业生:所有专业都是文科,不分文科。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即根据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以此类推,录取后续专业志愿。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所报专业服从其志愿的,由学院调剂到空剩余计划的专业;如果所报专业不服从志愿,将被辞退。录取时,入学考试成绩相同的,按高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入学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学院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在录取期间,如果志愿报考某专业的学生出现短缺或过剩的情况,本着保护考生利益、争取已考考生最大限度录取的原则,学院将合理调整招生计划,在总体计划不变的情况下录取。
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0年6月16日在我院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2020年6月17日至19日,预录取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网站,选择我院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正式被我院录取。
在规定时间内不选择我院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被确认的考生不得再次参加统一高考。
十、时间安排2020年5月11日10时至5月15日16时,考生登录
Http://gkbm.ahzsks.cn在线注册。
2020年5月31日,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
2020年6月4日8:00-6月8日17: 00,通过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通过我院招生办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报名缴费。具体缴费和打印流程将于2020年6月在我院招聘网公布。
2020年6月13日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6月14日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2020年6月16日,我院招生网公布预录取名单。
2020年6月17日至19日,我院预录取的考生在高落地
报名网站,选择我院进行录取确认。已预录取但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2020年6月28日,我院招生网公布正式录取考生信息,录取通知书发送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违规处理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在分类考试招生考试中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违规考生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招生办:学院行政楼602室
联系电话:0551-6223386,6223692 18856921290,传真:0551-6223386。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78号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区。网址:www.ahjgxy.com
招生办微信官方账号:
招生办微博:
十三、其他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招生;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2.学院在分类考试招生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考生家长如发现招生工作中存在违反招生政策或徇私舞弊行为,可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向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相关部门举报。
3.入学后,通过分类考试的新生在学杂费、住宿费、毕业证、日常教学管理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新生完全一样。
4.新生入学后,学院会根据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审核。查看
要注册,要取得学籍。复试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学院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最高奖学金达到8000元/年。对于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学院还设有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岗位。
6.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