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原则
1.学校名称:成都中医药大学
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0633
2.学校地址:
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温江校区
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7号十二桥校区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5号人南校区
成都青羊区下王家拐街16号贾拐校区
3.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学制:九年,“5+3”一体化,五年,四年,三年。
6.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博士研究生。
7.办学特色:成都中医药大学,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经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以中医药为主体,医药卫生相关学科相互支撑,和谐发展的高水平中医药大学。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学校坚持“育人为本、传承创新、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践行“德博学、思笃信”的校训精神,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致力于探索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和中医药院校教育基本规律,紧密结合时代要求和社会需求,坚持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全面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打造“人文、经典、优质”
学校始终承担着培养高素质中医药人才的使命,成为中医药人才成长的重要摇篮。是全国第一批中医专业,第一批中医专业,第一批针灸专业。是第一批中医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国家中医药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训班”是全国唯一的中医药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成为教育部首批卓越博士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九年一贯制高校、全国首批开设中医养生专业的高校。被誉为中医本科教育的“试验田、排头兵、辐射源”。
学校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成为高等中医药教育改革的先行者和探索者。不断的教育改革有力地促进了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学校坚持以德育人,坚持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坚持“专科教育与师范教育相结合”的培养途径,坚持将中医药思维培养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创新能力培养,切实办好一流的中医药本科教育,培养一流的中医药本科人才。
二、招生计划
1.我校根据学科发展方向、专业发展定位、考生志愿填报、毕业生就业率等情况统筹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
2.我校安排部分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的数量和使用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体检要求:在贯彻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前提下,在相关补充规定的基础上,考虑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我校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并作出补充说明。
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六种重大疾病的考生,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中医、中药、临床医学、中西医儿科、针灸推拿、中医养生、中医康复、中医骨伤科、中药资源与开发、制药工程、药学、药物制剂、预防医学、藏医、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视光学、运动康复、食品卫生与营养、食品质量与安全、康复治疗。
患有第三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九项所列相关疾病的考生,慎重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
肝功能异常者慎重报考医学类专业;
我们学校是医学院,新生入学后会有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异常者,须在2周内到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严重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的鉴定;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资格。拒绝认证者,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建议身体机能障碍考生谨慎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
2.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言考生。
3.建议报考我校护理专业的女生身高不低于1.58m,男生不低于1.62m建议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65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m。
4.藏医专业核心课程采用藏语授课和答题卡;除藏医药专业外,报考我校其他专业的考生,要求适应汉语教学和回答。
5.高水平运动队、地方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农村地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内地高校合作招收新疆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按教育部、省级招生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专业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及我校招生实施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德、智、体,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我校认可国家和省规定的增减分政策,增减分后形成的特色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艺术体育生等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学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调档。
4.我校各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即在同一科目和相应批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设置非专业志愿分数线的级差。专业分数相同时,择优录取。
5.我校对浙沪的录取按相应省份公布的计划和相关办法执行。考生的选修科目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修科目范围的要求。当各专业录取分数相同,发生专业调整时,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对于江苏省考生,采用“先分数后成绩”的排名方式安排专业。专业录取分数相同时,择优录取。
6.不能满足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缺填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7.我校体育专业在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测试成绩上线时,按专业成绩投档。如分数相同,则先按文化成绩,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省对体育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省文件执行。
8.对于高考提交的电子档案和个人档案未能真实反映其德、智、体状况或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调整专业,直至退学。
9.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全面复习。复审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10.学校招收定向免费医学生。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考生入学前须与岗位设置单位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承诺毕业后在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任职。拒绝签署协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不予录取。
动词 (verb的缩写)公布录取结果及联系方式
1.每批次录取结束后,通过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网站和各省招生办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2.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网站:http://zs.cdutcm.edu.cn/
3.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办电话:028-61800090
4.纪检监察电话:028-61800068
不及物动词收费标准及其他
1.2020年,我校所有专业按教育部专业目录收费,以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2.为了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制定了奖学金、勤工俭学、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制度。
七。其他人
1.本章程自接受招生的2020年起生效,适用于我校本科和高职招生。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时,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2.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章程解释权归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