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院校扩招的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二条学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校代码:12877。
第四条办学层次和类型:高职院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五条:毕业证:学生毕业时,颁发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电子注册。
第六条学校地点: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邮政编码:324000。
第七条学校概况: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浙江省西部的“国际花园城市”衢州,素有“东南雀里、南孔圣地”之称。学校占地387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教学设备总价值9621.8万元,纸质图书60.4万册。学校现有22个高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6800余人。
第三章组织
第八条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职院校扩招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审查考核和测试计划,决定高职院校扩招的有关重大问题。下设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和测试、招生和录取事务。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2020年高职院校招生计划为9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 小计 | 90
第五章报名和考试
第十条注册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同等学力,符合相关条件的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优质农民、企业职工和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浙江省非户籍劳动者也可以参加这次扩招。已在2020年各类高考中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考试;目前,在各高校就读的注册学生不得参加此次考试。
要求考生确认自己符合报名要求。所提供的报名信息、证件及相关材料必须合法、真实、准确。
第十一条注册程序和时间表
1.在线输入注册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9月29日至10月12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包括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优质农民、企业职工、基层农技人员的身份信息,并在网上签署诚信承诺书。
2.自愿填写报告。志愿填报和报名信息录入同步进行。考生在录入网上报名信息时,应填写自己的志愿信息。考生可填报两个学校志愿,服从学校调剂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12条信息确认
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已经完成。所报第一志愿为我校考生于10月23日上午9:00-下午17:00到我校学生服务中心二楼办理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核对确认、资格审查、缴费、摄像等手续。当场确认信息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交考试费:140元/人。
核对确认信息,付款后打印发放准考证。
第十三条职业适应性测试
测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
地点: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
测试内容:
经确认考生报名有效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如中等职业学校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可在信息确认时申请免试,经我校审核确认后准予免试。
第六章入学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将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11月10日前,我校将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第十六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请考生确认体检合格。达不到高考标准的新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高校服从志愿到我校的考生,不单独安排测试。考生须提供本人第一次志愿入学考试的考试成绩,由我校招生办和测试学校核实,换算成百分制,按我校第一次志愿录取后剩余计划择优录取。
第七章人才培养
第十八条我校提供学校住宿和全日制集中教学,按照一般教学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现阶段新生入学将于11月初报到,教学工作将在开学后进行。
第十九条高职院校扩招后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第八章招生监督和违法处理
第二十条高职院校扩招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招生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积极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监督。整个测试的视频或音频记录。
第二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报名阶段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录取前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提供虚假的姓名、年龄、国籍、户籍等个人信息的、伪造或者非法获取证书、成绩证书、荣誉证书等。,骗取注册资格和享受优惠政策;
在学校测试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冒名顶替入学、被他人录取或获得优惠资格;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二条其他违规行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纪检监察组办公室电话为0570-8068232。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学校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学校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各种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已经落实。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570-8068678
地址:中国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邮政编码:324000
学校网站:www.qzct.net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