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双语定向师范生取得普通高校毕业证和小学教师资格证后,定向县按协议安排就业,在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壮羌双语教学工作8年以上。
双语师范生在毕业前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全日制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在双语定向师范生继续教育、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优惠。
双语师范大学生免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在国家和自治区奖学金安排上,双语定向师范生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双语师范生毕业后,相关市县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