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焦作大学2020年顺利招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焦作大学普通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焦作大学招生工作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焦作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招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五条学校全称焦作大学,学校标准代码为11522。
第六条办学性质和类型:综合性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大专。
第八条办学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3066号、焦作市叶公路458号。
第九条证书的颁发:
1.颁发毕业证的学校名称:焦作大学。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3.学历证书由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第三章组织
第十条焦作大学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焦作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焦作大学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焦作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监督工作。
第四章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招生条件:根据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发布的有关文件精神。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
1.报名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2.报名参加2020年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考试的考生。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准入原则:
1.按照教育部和招生省份相关文件精神,对已进入档案的考生从高到低安排录取专业,专业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排序。
2.在河南招生过程中,艺术类专业通过报考职位考生文化课分数线,按照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与制作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根据美术省级统考成绩录取,舞蹈表演专业根据艺术舞蹈省级统考成绩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根据音乐省级统考成绩录取,影视编导专业根据编导与制作省级统考成绩录取,播音与主持专业根据播音与主持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省级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课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排序。
3.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批次和类别按各省政策执行。不填本专业的考生,不录取本专业。
第十七条我校执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分或减分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男女生比例:招生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五章学费和奖励措施
第二十条学费标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学校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暂定为:文史类3700元/年;工科42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类别:3700元/年。住宿费:600-800元/年/生。如收费标准有调整,按省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奖励和援助措施:
学校设立各种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奖学金2000-4000元/人及其他奖学金。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二届新生复习。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审核,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学生,将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我校不委托任何校外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学校保留对任何以焦作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焦作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2989911 2989922
传真:2989933
监督电话:2989050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3066号
邮政编码:454000
地址:www.jzu.edu.cn
电子邮件:jzdxzs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