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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二条学校全称: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校的国家标准代码为12752。

第四条学校层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学制:三年。

第七条学校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街455号;学校有卓刀泉校区、马仓湖校区、木兰山校区。卓泉校区地址为学校注册地址,马仓湖校区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马仓湖路336号,木兰山校区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道前川大道49号。航海、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专业设在马仓湖校区;2020年士官定向培训将在木兰山校区报名。其他专业学校都在卓刀泉校区。

第八条毕业证书:符合毕业标准的学生,授予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艺术类专业:6500元/年;其他专业:5000元/年。以及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的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学校向省物价局申报备案的《收费清单》执行。

第三章组织

第十条学校应当设立由学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师生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和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十一条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高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条件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将参加全国2020年高考的考生;参加湖北省2020年技能高考和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参加过“3+2”中高职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转入高职阶段的学生。

第十四条考试成绩:按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外语:英语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身体条件: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准入原则

第十七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分配按学校招生委员会会议确定的原则和方法执行。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招生第三方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八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我校志愿,按原籍省招生办政策在各省指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调档。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增加分数线和降低分数线的考生优先录取。分数相同时,按外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

第十九条对已进入档案的考生进行专业安排,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量已满的情况下,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达不到要求者,按其专业填报顺序依次类推。如果考生志愿不能全部达到要求,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计划不足的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被退档。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根据各专业录取条件,录取到计划不全的专业。水运专业是分类的,只录取填报了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2020年,学校按专业类别招生。在校学习半年后,学生将在学校招生的大类中选择具体专业。

第二十一条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高校。士官定向培养招生按当年国家政策执行。

第六章入学规则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入学时进行初审,并在3个月内进行复试。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三条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到校的,应向学校请假。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二十四条被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的原则。

第七章奖学金和学生资助制度

第二十五条学校根据国家奖学金政策,每年按规定组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

第二十六条社会企事业单位在我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帮助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为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学校设立“绿色通道”,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贫困家庭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立勤工俭学、特殊困难特别救助等项目。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招生纪律

第二十九条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行为,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第三十条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及相关工作。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条联系方式:

咨询地点:中国武汉市洪山区雄楚街455号,邮编:430079

学校主页:http://www.hbctc.edu.cn

招生网:http://zsw.hbctc.edu.cn/

电子邮件:80281165@qq.com

咨询QQ号:800081902

微信:湖北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信息

电话:

(027)87563713 87563702 87590771 87564887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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