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分数线的划定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学生司发布的《2020年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管理办法》中录取要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情况,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控制线为:文化成绩230分,体育专项成绩50分。
二。准入原则
1.我校采用按项目设置的招生计划,按照网上考生填报的志愿阶梯顺序录取学生。各项目具体招生计划请参考我校招生信息网。
2.具有一级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录取控制线内降低30分;具有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录取控制线内降50分录取。
3.在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对考生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成绩。具体公式为:综合成绩=*30%+体育专项成绩*70%。根据项目设定的招生计划,按照网上考生填报的志愿阶梯顺序,先录取一个志愿。一个志愿完不成招生计划,我校录取两个志愿。
4.如有未完成项目,则按本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剩余计划。
三。其他人
1.公示时间:7月30日至8月5日16:30。
2.拟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向各省申报审批后,于8月中下旬发给录取通知书。
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提出。
4.综合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招生电话:0431—85267666;
纪检监察电话:0431-85267837
吉林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