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前身为丽江教育学院和丽江民族师范学校,成立于2001年。原丽江教育学院始于1978年,原丽江民族师范学校始于1906年。经过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发展阶段的传承与融合,2006年成立丽江师范学院。学校经过百年师范教育的积淀和30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服务地方基础教育、服务地方重点产业、服务地方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的特色和优势,为滇西北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与丽江、迪庆、怒江并称“中青年教师的摇篮”。学校坚持扎根滇西北,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办学宗旨,以德育为根本任务,努力成为立足丽江、服务滇西北、面向云南的应用型地方高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创新为基本职能。学校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服务,坚持培养“品德优良、专业实践、能力强、素质高、能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用型技能人才”,形成了教育、管理、文学、科学等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积极推动转型发展,不断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管理、教育设施的现代化。
学校占地面积1148.02亩,总建筑面积22.73万平方米。教学设备价值5459.18万元,纸质图书藏书76.5万册。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6359人,职教人员430人,专任教师346人。专任教师中,硕士以上学历教师201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112人,“双师型”教师159人,云南高校教学团队3人,云南高校教学名师4人,云南高校教学名师工作室4人,云南省教育优秀奖获得者1人。来自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兼职教师165人;设置52个高职教育专业。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01个,校外实训基地136个,其中云南省高职院校示范实训基地6个。拥有国家级优质工程项目2项,省级优质工程项目64项,连续两年获得云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近三年学校毕业生整体就业率达到98%以上,近四年获得云南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帮扶学校困难学生的主要措施:学校设立专项帮扶基金,通过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开展冬季送温暖活动、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贫困家庭学生也可以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内外各类资助:丽江市红十字会、丽江市慈善会等。每年对我校贫困大学生给予资助。特别贫困家庭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
奖学金制度:按年度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奖项主要有以下几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每年还会进行“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对入选的学生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实行我校推荐、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多方面满足社会需求。为了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养。学校设有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和职能部门招生就业处,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我校2012年至2015年年终就业率分别为97.1%、98.3%、98.4%、98.84%。2012-2015年连续四年获得省教育厅“就业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校园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