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的产业行为改变不了园林产业的“公益”属性。这是因为园林作为人类生存环境和生活的必要特征,是工业发展无法完全替代的。行业发展要求回收必须大于投资。风景园林是一项“公益事业”,是城市、地区乃至整个地球的事业,需要全社会的投入。目前城市园林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城市整体环境的绿化,以提高城市整体生态环境质量;
第二类是局部环境绿化,如城市街道绿化、居住区绿地、城市公园等。其主要功能是为城市居民提供方便、规律的休闲活动空;
第三类是一些有经济效益,符合城市旅游发展的观光园;
第四类是企事业单位专用绿地。
对于第一种园林绿化,一般是政府主导下的全社会投入;第二类园可采用住宅开发建设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管理,由开发商承担并纳入物业管理范畴,或提高地价,收取公园相邻区域的绿地费;第三类园林有的是政府投资,有的是集体或个人兴办,大部分是开发商的倡议。只要建设项目合理,管理有效,这种园林最容易取得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第四类园林应由企事业单位合理绿化,根据情况局部开墙,使之与整个城市环境融为一体。同时,要构建合理的价值体系,以经济学为指导,把风景园林对社会和环境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结合起来,把风景园林的生态价值、环保价值、保健价值、文化娱乐价值和审美价值纳入整个社会经济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