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专业主要是指三年制专科学校培养特殊教育专业人才的基本规格和质量标准,即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在知识、能力、素质三个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规格和质量标准的主观预期。在定位培养目标的过程中,首先涉及到一个基本问题——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即基础型、研究型和应用型人才,通才、专科、复合型人才还是其他类型的人才。
特殊教育概论、盲童心理与教育、聋儿心理与教育、弱智儿童心理与教育、人体解剖与生理、弱智儿童行为障碍与矫正、心理测量、特殊教育学、特殊儿童评价、教育听力学、特殊儿童心理咨询与辅导、特殊教育教学方法、特殊教育学校教材指南、残疾儿童生理与病理、残疾儿童康复、特殊教育技术等。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包括特殊教育见习、实习、科研实习等。一般总安排时间不少于14周。主要实验:残疾儿童生理病理实验、残疾儿童心理实验、特殊教育技术与设备实验等。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明显肢体残疾或语言障碍的考生,建议慎重报我们师范专业。
2.学校招生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校责、招监”录取机制,其余相关问题按当年招生政策处理。
3.学校要将实行“平行志愿”查阅考生档案的省(市、自治区)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查阅考生档案的省(市、自治区)比例不得超过120%。
培养目标特殊教育专业培养具有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知识和能力,主要能在特殊教育机构和与特殊教育相关的机构从事特殊教育实践、理论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主要学习特殊教育需求儿童心理学、教育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接受特殊儿童教育与研究的基本训练,具备开展实践教学和理论研究的基本能力。一些大学的培养目标忽视了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有些学校强调特殊教育教师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但对教师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却只字不提。
就业方向特殊教育专业培养目标的Pute组合。在长春大学、营口职业技术学院等一些学校的培养方案中,也提出了为普通教育机构培养普通教师的目标,向普通教育机构输送一些具有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和专业素质的教师,一方面增加特殊教育毕业生的输出;另一方面也为普通教育注入了特殊教育的血液,有利于随班就读学生的培养。毕业生最适合的就业单位是在各类特殊教育学校和与特殊教育相关的机构从事特殊教育实践、理论研究和管理工作。
特殊教育专业小知识1.理解并贯彻与特殊教育需求相关的平等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全面的理论素养和宽广的学科视野,具有职业转变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能够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3.掌握特殊教育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特殊教育实践教学、管理、康复和服务的基本能力,能够与特殊教育需求人群顺畅沟通,提供相应的社区和家庭服务;
4.了解和贯彻我国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特殊教育的发展动态和理论动态,初步掌握特殊教育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