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一、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云南医药卫生职业学院
GB编码:14649
学校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独立颁发专科学历证书和毕业证书的资格。
学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海豚路296号
二。学校概况
云南医药卫生职业学院创建于2018年,由云南韩文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是在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医学院基础上,经教育部批准单独设立,具有独立颁发毕业证资格的全日制高等医学院校。
学校环境优美,空空气清新,绿树成荫,花香四溢。学校占地268亩,建筑面积16.86万平方米。现代化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标准田径场、高级医疗和医疗技能培训中心、现代图文信息中心、生活馆、百草园、学生公寓、职工宿舍、食堂、超市等教学生活设施齐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5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价值4500多万元。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任教师占50%,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占48%,双师型教师占58%。学校积极引进高校、医院的著名专家、教授、主任医师、博士开展教学科研。学校科研促进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至今已获得国家级奖励8项、省级奖励14项、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17项、学术科研基金项目7项、授权专利6项、产学研项目12项等科研成果。学校师生在国家级和省级比赛中获得了一系列奖项和荣誉。
云南医药卫生职业学院有五个系。学校目前设有口腔医学、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护理、中医、康复技术等17个专业。此外,学生可参加云南省大三至大三专升本统考,考试合格者可在省属本科院校继续学习两年,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
学校拥有71个实验实训室,包括专业基础实验中心、口腔医学实验中心、护理实验中心、药学实验中心,以及临床微生物实验室、临床分子生物学实验室、药物分析实验室。学校奉行医学教育协同、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办学理念。积极发展校外实习基地,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学院拥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云南省博雅医院、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石林天齐医院、安宁新湖医院三所教学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45所实习医院。有32人在云南白药集团、郑袖医药集团、鸿翔唐艺昕医药集团等实习。昆明鼎美义齿制造有限公司等3个产教结合基地,昭通市精神卫生中心、芒市康虎医院等4个就业基地。为学生的实训、实习、就业提供了可靠的保障,现已形成了 校院一体化,医学教育一体化 办学特色在同类高校中独树一帜。
学校服务定位:立足云南,面向基层,服务云南省生物医药产业、大健康产业、养老产业发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培养具有医学健康基础理论,能够掌握医学、医药、技术、护理、管理等应用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服务于基层医疗机构的学生,包括城乡社区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老年康复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康复度假机构等。,并从事康复医疗技术和老年护理服务。
办学层次定位:以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为主要任务,形成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合理的多层次办学格局。
学校学科结构定位:以医、药、卫、护为主,理、管等学科协调发展。
学校培养模式定位:以通识教育为基础,以专业培养为重点,以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为重点,突出培养强基础、强技能、高素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型人才的特色。
三。组织结构
学校成立了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事宜,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要事项。
招生办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和政策,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和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决定。
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按省、按专业编制和实施招生计划。
组织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
负责招生,协调处理招生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重新审核新生入学资格。
四。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云南医药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准入原则
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与 专业偏好 原则,充分尊重考生意愿,无专业 等级差 。报考同一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转入空缺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者,予以辞退。
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减分政策。
体检标准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统一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的学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省招生办未将考生电子档案录入我校的,我校不予接收。
凡发现高考提供的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报省级教育厅审批,退回学生原高考报名学校和居住地。
六。毕业证书
七。奖学金和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一等奖学金;国家二等奖学金。
中国新生奖学金:2000元/生。
生源地信用贷款:按生源地信用贷款政策执行,最高额度8000元/年。
丽江专项扶贫对象:具有丽江户籍,在丽江市普通高中就读并具有正式学籍,参加2020年高考,就读于云南医药卫生职业学院的家庭学生。按照录取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每年资助15名学生。该项目将持续三年,共有45名学生。云南医药卫生职业学院学生免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军训费。
八。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发改委和云南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本章程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或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