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一条学校全称:云南司法警察职业学院
第二条国家标准学校代码:12556
第三条学校性质:公办。
第四条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第五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六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学校地址:昆明大板桥金盾园1号空口岸经济区,邮政编码:650211。
第八条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人民警察政法类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级别是高职高专。主要为监狱、强制戒毒系统等司法行政机关以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管理部门培养具有一定法律素养和警务技能的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满足执法和管理需要,也为其他社会用人单位培养合格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目前,学院设有刑事执行、行政执行、犯罪心理测量与矫治技术、刑侦技术、戒毒技术、司法信息安全6个司法行政警察专业。此外,还有9个通用专业,包括安全技术、民航空安全、法律事务、社区矫正、司法警察、新闻采集与制作、泰语应用、越南语应用、外语应用。
第九条招生对象和范围:
应及往届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将在云南、四川、重庆、贵州、广西招生。
在云南省就读的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
第十条招生计划: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分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生源省份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一条男女比例: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女生比例不超过警察专业招生总数的15%。职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报名条件要求:
普通专科: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取消乙肝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在校期间实行统一警务管理,未来工作对身体条件有相应要求。男生身高低于165cm,女生身高低于156cm,身体有残疾的考生,建议慎重报考。
民航空未来的工作对身体条件都有相应的要求。要求考生年龄17-20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外貌端庄,男生身高172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矫正视力4.9以上,无色盲、无力、斜视。本专业采用淘汰制培养。学生到学校报到后需要面试和考核。考试不合格者,转入同批次其他专业。本专业是校企合作的联合培养模式,以航空空安保技能培养为核心。培养适应民航安保工作需要,具有良好法律素质和相关专业技能的民航空高素质安保技能型人才。学生获得录取资格后,签订培养和就业推荐协议。
司法行政警察专业:本人自愿担任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符合《司法警官高等学校招生办法》规定的政治、身体、身体条件,未婚,年龄22周岁以下。我将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的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1。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符合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工作的思想政治道德要求,政审合格。审判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参照司法行政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取消政审资格,不予录取:
受过刑事处罚、拘留、治安拘留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参加邪教或者其他非法组织的;
有吸毒史;
被开除公职的;
其他原因不适合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工作的。
2。物理状态
报考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高校招生考生身体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无身体机能障碍,心理健康。
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不低于158cm。男性身体质量指数在17.3到27.3之间,女性身体质量指数在17.1到25.7之间。
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7,无色盲。
单侧耳语听力不小于5m。
嗅觉正常。
血压正常: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无影响面部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表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中没有规定的疾病。
3。物理状态
报考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并合格。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见下表。
4。通过面试。
报考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面试并通过。
第十三条招生机构
云南司法警察职业学院招生办。
第14条收费
经云南省物价局批准,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取学费5000元。应用泰语专业采用 2+1 ;培养模式,两年在我院学习,一年在目标国合作院校学习。泰国留学费用在3.5万左右。在目标国学习期间,我院不再收取学费。
第十五条招生程序和办法
符合我院条件的考生,可在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批次志愿栏填写我院志愿和专业代码。在云南省,我院司法行政警察专业是专科院校提前录取,普通专业是高职院校提前录取。
填报了我院司法行政警察专业的云南考生,将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分数线,通知参加政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填报普通专业的考生无需参加政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具体办法如下:
1。报考我院司法行政警察专业的考生,须在面试前从我院网站下载《云南司法警察职业学院招生政审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按表格要求到相关单位或部门审核盖章。面试时,应将此表交给本院政审面试人员。
2。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间定于2020年8月,地点在昆明。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当地招办和我院网站。同时,我院还将在面试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政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第16条准入规则
执行教育部的规定 学校负责招生和监督 录取制度,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录取规则
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学院将根据生源计划、考生志愿、性别比例等要求,按照 先得分,随意志 录取原则。对成绩达不到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
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成绩达到所在省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按照 先得分,随意志 录取原则。对成绩达不到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
同分录取规则
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文史类和理工类不同的单科成绩排序作为录取依据。如下所示:
1。文史类是:语文、数学、综合文科、外语。就是总分一样,先看语文;如果语言相同,看数学;数学一样的话,看文科综合;如果再考同样的分数,看一门外语。
2。理工科是:数学、语文、综合理科、外语。就是总分一样,先看数学;数学一样的话,看语文;如果语言相同,看理科综合;如果还是一样,再看一门外语。
第十七条我院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加分政策和规定。
第十八条高职院校新生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九条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入学。未经学院批准,新生报到截止日期后3天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采取奖、助、贷等措施帮助学生。
为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好好学习,努力工作,精益求精,学院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设立了相应的奖励措施。对于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学生应当穿着警察院校学生制服,佩戴学生标志,实施警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业证书的颁发
学生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证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二十四条2020年毕业时,刑事执行、犯罪心理测量与矫治技术、刑事侦查技术、戒毒技术等4个司法行政警察专业的学生,可参加当年司法警察院校司法行政警察毕业生统一招录考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选调;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自己的职业。普通学生毕业时,在国家就业政策的指导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毕业生自主择业,用人单位择优录用 双向选择 。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是高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职能部门。学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招生中介工作,请社会各界和家长监督。
第27条咨询和联系信息
咨询电话:13698705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