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2020年招生章程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国有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也是以工科为主,产管结合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目前已经运行了60多年。学校坚持 明德有能力,学以致用 校训,带 简单大方,忠贞不渝 大学精神,与 立足省内,面向全国,面向亚洲,面向世界,注重实用,突出特色 办学思路,突出高职教育和国土资源特色,围绕国土资源大产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应用型人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 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第4条GB代码:12349
第五条学校地址:学校有三个校区,分别是:阳宗海主校区;经济开发区校区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办学性质: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教育部正式设立的全日制国有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高职高专,基本学制三年。
第九条证书发放: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学分,并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授予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成员包括副院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招生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审核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对各类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
第十一条招生考试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监督办公室设在学校纪检办公室,对招生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根据需要成立各省招生宣传小组。招生组负责协助招生办开展各省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我院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和专业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专业介绍请咨询我院官网。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根据教育部分省份招生计划的编制要求和云南省教育厅招生计划的统筹安排。
第五章入学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外省的招生政策,实行专科招生 阳光工程 ,符合 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按招生计划执行;录取时间由各省级考试院(委办局)安排分批进行,且 学校负责招生和监督 录取制度。
第十七条考生须参加下列考试之一:一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二、参加云南省组织的中职生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考研入学考试;三是参加云南省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第十八条我院在招生时,承认学生所在省份的政策加分。
第19条准入原则
我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在招生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落实招生工作 阳光工程 ,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录取。
平行志愿可在初始投档未满的情况下接收征集志愿;
在同一个归档批次中,按 专业偏好 录取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对于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志愿不存在年级差异。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考虑第二专业考生,按照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在同一个投档批次中,如果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调剂到未满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将被辞退。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第二十条不报考平行志愿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来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候选人。
第二十一条艺术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有相同投档分数,按超过本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数排序;超出本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数相同的,按文化、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总分逐项比较,根据比较结果排列顺序;若各科成绩相同,则按同分考生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三条岩矿分析鉴定技术专业不招色盲、体弱者;智能控制技术专业不招残疾人;高铁客运乘务专业,女生身高要求160cm及以上,男生170cm及以上。
第二十四条退出原则:得分最低的先退出。
第二十五条学校录取新生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第六章入场
第二十六条我院确定的录取名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新生按国家招生规定入学,持有《云南地
资源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及学校要求的相关证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必须向学校教务处报告 middot招生办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两周内,学校将根据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将被登记为学生并获得学籍。复试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第七章学费
第二十八条学费:雕塑艺术设计:8000元/年 middot健康;其他专业:5000元/年 middot健康;
第二十九条住宿费:800-1200元/年 middot健康;具体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并在各省《招生考试报》总招生计划版或志愿指南上公布。
第八章奖、助、贷、补、勤管理
以下奖励和补助仅适用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考的考生,按国家和省政府颁布的最新标准执行。学校平均每年有40%左右的学生可以获得奖励和助学金。
第三十条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8000元/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5000元/年;
2。获得省政府奖学金者,奖励6000元/年;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奖励4000元/年;
3。学校奖学金奖励比例占学院学生人数的15%,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4。学校土地励志奖学金,500元/年。资助额度为在校学生人数的6%。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金、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俭学。
1。国家助学金:经审核符合条件者,一等3800元/年 middot生、二等2800元/年 middot健康;
2。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被我校录取并经云南省征迁安置办公室批准的大中型水库移民考生,可享受三年制大学生三年8000元/年的补助;五年制大专生前3年按中专补助标准补助,5000元/年。
3。生源地信用贷款:学生本人和家长到生源地教育局办理;
4。临时生活补助:与省内普通高校同等对待。
5。勤工俭学:我院根据贫困生实际情况,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招生章程和一般规定与本章程有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报名咨询方式
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起点街郭图学院路1号
电话:13698705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