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云南工程职业学院
GB编码:13761
学校级别:大专。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高校。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于2004年。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的资格。学校紧跟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坚持以德育人,深化内涵建设,将技术技能与职业精神培养融为一体,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稳步上升,社会、家长和学生的认可度不断提高。
学校占地659亩,教职工1000余人。专任教师中,省级教师2人,专任学生16000余人。学校有 六院两个科室 分别是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经济信息学院、教育学院、五年制高职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系、基础教育系。设有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大数据技术及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等50个专业。涵盖医药卫生、民用建筑、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文化艺术、交通运输、教育体育、水利、金融商业、资源环境与安全、公共管理与服务等大类。,并建有汽车与机电技术实训中心、经济信息技术实训中心、建筑工程与管理实训中心、建筑施工实训基地、学前教育管理实训中心和高铁,空。
经过多年的办学,学校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14年被授予 由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文明办主办。云南文明学校 2015年被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命名 云南省优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 2015年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顺利通过 内涵和特点 评估。2016年成为云南省重点特色民办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被评为 教育部颁发的。具有国防特色的学校 2016年获批云南省普通高校 升级到特别版 考试资格,每年组织近千人 升级到特别版 考试。2017年,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获得云南省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资格。2017年10月,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作为云南省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成立。从2017年到2018年,学校获得了 连续两年。云南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标题。2019年,学校学生管理被云南省教育厅列入云南省学生管理15强,学校荣获 产教融合的优秀大学 获得云南省技能大赛冠军 优秀组织奖 ,是云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民办机构;学校被评为 云南省优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 、建筑工程学院荣获云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生处德育教学团队荣获 云南民办教育院校优秀教学团队 。
此外,学校还积极与国内外高校建立合作交流平台,先后与正大管理学院、泰国伯乐大学、韩国培才大学、泰国商会大学、泰国敦吴立大学等开展合作交流。,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校发展。
二。2020年招生专业
2020年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各省市普通高考招生专业目录等官方书籍。
三。奖学金和勤工助学贷款办法
学校非常重视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为了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了国家拨付的专项经费外,学校还设立了每年共计100万元 奖学金、助学金和紧急援助 在校期间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形成奖、助、贷、勤相结合的学生奖励体系。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丁明奖学金、助学金、紧急救助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如下所示: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每个学生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个学生5000元/年。
3。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每个学生6000元/年。
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4000元/年。
5。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比例20%,每人 300元/年。
6。明鼎奖学金:对在校期间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表彰,鼓励和鞭策学生朝着就业竞争力强、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方向前进。一等奖学金:5000元/年,二等奖学金:3000元/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
7。明定奖学金:对在校期间积极上进、自身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遇重大变故的学生,给予经济资助、鼓励和关怀,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安心学习。一等助学金:2000元/年,二等助学金:15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
8。紧急救助:学生及其家庭如遇突发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可申请紧急救助,并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资助。
9。新生 绿色通道 :为经济困难家庭开辟新生活 绿色通道 所有学生都要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采取不同方式予以资助。
10。勤工俭学:学校有勤工俭学岗位,学生可以通过劳动获得适当的报酬。
十一。助学贷款:持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到学生原籍的区级资助中心申请 生源地信用贷款 ,最高贷款8000元/年。
12。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资助: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缴纳的学费,或者补偿国家助学贷款;服务期间,学生保留学籍。如果退休后自愿返校,可以获得学费补偿。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十三。基层就业助学贷款补偿学费补偿:中央财政调配应届高校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基层单位或艰苦边远地区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可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每个学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补偿或赔偿分三年完成。
四。深造的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