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资讯 > 职业教育 > 艺考资讯

上海立达招生简章

上海立达招生简章

2021年上海立达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你参考。

上海立达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规定

一、机构全称

上海立达学院

二、学校地址

上海松江区车亭公路1788号

第三,水平

■本科■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立高等院校■私立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大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动词 (verb的缩写)颁发学历证书的机构名称和证书类型。

学院名称

上海立达学院

证书类型

课程结束,达到毕业要求,授予上海立达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六、高等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办是我校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督组是我校招生的纪检监察组织。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1.我校根据上海市教委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来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使用,科学合理地编制了本年度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所有招生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三。我校今年分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省市选考科目对高考改革的要求详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方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全国统考线上生源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和培训

使用外语

外语联考语言不限;录取后的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要求

1.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必须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如隐瞒疾病病史,学校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关于退学、休学的规定处理。

2.美术、摄影专业色盲、色弱考生不宜报考;护理色盲和色弱考生不宜报考。要求考生无精神病史、传染病和各种慢性病。

XI。录取规则

一、根据高校全国统考成绩录取规则:

1.根据省招生办指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本地招生计划数及我校招生档案比例,优先录取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自己的外语、语文和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自己的外语、数学和语文成绩。高考改革相关省市细则以省招考规定为准。

2.录取到我校时,总分达到学校最低投档线,即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要求专业成绩级差,不要求专业加试,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

3.政策性加分计入录取时的总分。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生办公室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内,按非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计划剩余人数的一定比例进行投档;如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招生计划分配到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有关省市的高考改革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生章程为准。

四、内蒙古自治区档案考生,实行“招生计划范围内1:1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对于未组织校考的省份或专业,承认省级招生办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省级招生办划定的最低录取合格线。晋级考生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外语、语文、数学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省按其投档规则执行。

2.对于组织校考的省份或专业,需取得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的校考合格证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合格线。根据专业校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计划未满的情况下,按照省考试院的规定,承认专业相近的其他本科院校合格分数线,根据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或从高到低承认联考成绩;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外语、语文、数学成绩。原籍省有统一规定的,按该省规定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本科:49800元/年。

专科:普通专科13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5000元/年;其中:工业机器人技术、书画艺术专业18000元/年。

按照上海市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住宿标准

四人5000元/年,六人3000元/年。

按照上海市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录取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和减免学费。我校承诺保证考上我校的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和举报电话

根据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考招生全程由我校招生督导组监督。

电话:021-57800607

十五。网站和联系电话

学校:www.lidapoly.edu.cn,官网

招聘官网:zs.lidapoly.edu.cn

电话:021-57803530,57803531

十六。其他注释

录取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以免录取通知书不能按时到达,影响正常招生。建议考生主动打电话查询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news/1193860.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