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发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你参考。
上海电机学院2021年秋季招生章程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规定一、机构全称上海电机大学
二、学校地址临港校区:上海浦东新区华水路300号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690号
闵行校区招收经济学、工商管理、工业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工业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的学生。
其他本科生就读临港校区。
专科生的校区是闵行校区。
少数民族预科生就读闵行校区。
第三,水平■本科■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立高等院校□私立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大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动词 (verb的缩写)颁发学历证书的机构名称和证书类型。学院名称上海电机大学
证书类型学习结束后,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上海电机学院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六、高等学校招生管理机构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办是我校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纪委办公厅是我校招生的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1.我校根据上海市教委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来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使用,科学合理地编制了本年度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第二,所有招生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三。我校今年分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省市选考科目对高考改革的要求详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方法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控制和同分考生录取。
九。专业教学和培训使用外语
德语专业外语考试语言为德语或英语;英语是专业入学外语考试的语言;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言不限。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物流管理的外语教学语言为德语。德语专业的外语教学语言为德语,其他德语专业的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要求考生如实报告健康状况。经审核,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XI。录取规则1.省招生办将根据我校当地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学生实际情况确定:根据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平行志愿中非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志愿者的招募将按照空缺计划的100%进行投档。如征集志愿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招生计划分配到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二、无专业等级差异,无附加考试要求。
3.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国家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承认考生拥有的所有加分项目的最高分,最高分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计入专业录取总分。
四。上海录取规则:
1.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专业组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在同分的情况下,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对于达到高校专业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被所填专业录取,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我校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结合学生兴趣特长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者予以辞退。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物流管理专业外语成绩不低于95分。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设计类专业统考)
艺术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上海市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50分。根据投档分数,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的折算方法和同分处理规则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省市录取规则:
1.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按专业志愿1:1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外省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录取。
同等情况下,按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规则。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全部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到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辞退。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物流管理专业外语成绩应不低于110分。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设计类专业统考)
分块原则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出具的录取文件执行,合成报名点转换办法按省级招生办规定执行。根据投档结果,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同等情况下,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文化统考、数学、外语成绩。单科外语不低于50分。
六、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生章程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普通本科专业5000元/年。【上海物价银行第120期】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上海物价银行第120期】
中美合作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15000元/年。【上海市教委蔡34号】
专业75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标准参照普通本科专业标准执行。
住宿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上海市教委118号】、【沪财93号】、【沪价费56号】
十三。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学生资助规定。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录取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和减免学费。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大学生自强奖学金以及相关企业的各种奖励和资助。我校承诺保证考上我校的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和举报电话根据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考招生全过程由我校纪委办公厅监督。电话:021-38223140
十五。网站和联系电话学校:www.sdju.edu.cn,官网招生办官网:zhaosheng.sdju.edu.cn
电话:021-38223045
十六。其他注释1.我校2021年招生包含的专业如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
机械(汽车):车辆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
电气类:智能电机、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能源经济、经济与金融。
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和物流管理。
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和工业工程。
专业招生的学生在招生后完成了专业基础学习,按专业招生类别分流办法实行专业分流。
2.“高职专升本”专业的学生,在完成高等职业教育学业,达到转学当年上海市“专升本”报名条件,达到上海电机学院“专升本”录取资格后,方可进入本科阶段。完成本科学习并达到本科毕业要求后,授予上海电机学院专升本毕业证书。
3.入学一年后,符合《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4.第二年起经济学、工商管理、工业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的教学地点根据学校规划安排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