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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务员考试体检项目

贵州公务员考试体检项目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员体检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组织医学专家对《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第一条修改为: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不需要手术或手术治愈的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排除病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2)频繁的过早收缩;

(3)心率低于每分钟50次或高于每分钟110次;

(4)心电图异常的其他情况。

2.将《标准》第二条修改为:血压在以下范围内,为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三。将《标准》第三条修改为: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男性血红蛋白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四。标准第六条修改为: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大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为合格。

动词 (verb的缩写)标准第七条修改为:各种急慢性肝炎、肝硬化不合格。

不及物动词《标准》第八条修改为:恶性肿瘤,不合格。

七。《标准》第九条修改为: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八。将标准第十九条修改为:双眼矫正视力低于4.8(小数视力0.6),单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力损害的眼疾者不合格。

九。将标准第二十条修改为: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的条件下,耳朵在3m以内嘀咕听不到的,不合格。

X.根据标准上述条款的修订,对操作手册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不需要手术或手术治愈的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排除病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2)频繁的过早收缩;

(3)心率低于每分钟50次或高于每分钟110次;

(4)心电图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以下范围内为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男性血红蛋白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肺结核不合格。但以下条件是合格的: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

(2)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和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大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为合格。

第七条各类急慢性肝炎、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亢治愈一年后无症状体征者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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