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它们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和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你参考。
2021年上海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规定一、机构全称上海音乐学院
二、学校地址汾阳路校区零陵路校区
第三,水平■本科□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立高等院校□私立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大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动词 (verb的缩写)颁发学历证书的机构名称和证书类型。学院名称上海音乐学院
证书类型学习完成后,授予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六、高等学校招生管理机构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办是我校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督领导小组是招生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1.我校根据上海市教委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来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使用,科学合理地编制了本年度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第二,所有招生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三。我校今年分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省市选考科目对高考改革的要求详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方法该计划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额的1%,用于调节全国统考线上生源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和培训使用外语
入学考试语言不限,英语是入学后的教学外语。
十、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要求考生如实报告健康状况。经审核,身体健康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XI。录取规则一、根据高校全国统考成绩录取规则:1.省招生办将按当地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首次报考我校的学生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备案比例为100%。按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为100%。
2.进入档案的考生是按照其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拔的。
3.高考总分相同的,不分文理的省份按录取时当地省级招生办制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处理,不分文理的省份按录取时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顺序录取;录取学生的顺序是理科数学、外语、语文科目。
4.艺术类专业不分省计划不承认政策性加分,录取时不计入总分。
5.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
二、非艺术类专业第一志愿人数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内,按照非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100%投档申请;如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招生计划分配到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有关省市的高考改革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生章程为准。
四、艺术类专业必须是本院校合格。
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0000元/年【上海物价银行120号】录音艺术专业,3万元/年【上海市教委34号】
住宿标准200元/年【上海市教委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按照规定。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人民奖学金和傅成贤奖学金等。我校承诺保证考上我校的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和举报电话根据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考招生全过程由招生监督领导小组监督。电话:021-64317667
十五。网站和联系电话学校:www.shcmusic.edu.cn,官网招生办:jwc.shcmusic.edu.cn,官网
联系电话:021-64310421,64376411,64316349。
电子邮件:zb@shcmusic.edu.cn
十六。其他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