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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

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

2021年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已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它们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和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你参考。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规定

一、机构全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二、学校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

第三,水平

■本科■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立高等院校□私立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大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动词 (verb的缩写)颁发学历证书的机构名称和证书类型。

学院名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证书类型

课程完成并达到毕业要求,授予上海中医药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六、高等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校本和专业招生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监督工作组是我校的招生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

的原则和方法

1.我校根据上海市教委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来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使用,科学合理地编制了本年度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所有招生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三。我校今年分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省市选考科目对高考改革的要求详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方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全国统考线上生源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和培训

使用外语

高考语言没有语言限制,录取后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要求考生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如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我校《学生管理条例》中关于退学和休学的规定处理。

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六种重大疾病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

除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其他专业都不适合色盲和弱势。

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所列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任何一种颜色的电线、按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不能报考我校。

《指导意见》第三条所列视力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考生;一只眼失明另一只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双耳听力不足3米,或一耳听力5米,另一耳完全聋;有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请慎重报考我校。

新生入学后,经体检发现不符合报考相关专业身体健康条件者,按照《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XI。录取规则

一、根据高校全国统考成绩录取规则:

1.省招办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地方招生计划数和招生比例,对报考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备案比例不超过120%。按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得超过105%。

2.入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报考。专业志愿者没有等级之分。

3.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国家加分政策。学校在进行专业录取时,原则上承认考生所拥有的所有加分项中的最高分,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不得用于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等非省安排招生计划的项目。

4.专业录取,投档分数相同,外语分数高者优先;同样外语成绩,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外语和语文成绩一样,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5.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调剂录取。高考或体检成绩达不到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予以辞退。

6.在上海考生的专业调剂阶段,学校会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二是生源不足时,省级招生办可按不超过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剩余招生计划数的100%投档录取;如招录后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招生计划分配到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有关省市的高考改革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生章程为准。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必须报考我校符合本专业或专业组对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或专业组。

四、中医专业要求外语高考成绩达到单科满分的60%以上。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每个专业学生每学年5000元,上海物价费120号;

特殊专业每学年每生6500元,上海物价费120号;

药学:每个学生都学。

19000元,沪价费38号;

护理:每学年每生18000元,上海第38名。

中医、中药、中药研究生阶段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住宿标准

学校本部: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56号,沪财预93号,沪教委财118号。

中医由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办学,中医由华东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前两年住宿费分别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的标准。第三年在学校本部学习,住宿费按照学校本部的标准。

中医专业研究生住宿费按照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住宿费标准执行。

中医、中药学研究生阶段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学生资助规定。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录取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和减免学费。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多项奖项和助学金,如综合奖学金、天使专用助学金等。中医药研究生资助政策按联合培养单位相关政策执行。我校承诺保证考上我校的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和举报电话

根据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考招生全过程由我校招生监督工作组进行监督。

电话:021-51322410

十五。网站和联系电话

学校:www.shutcm.edu.cn,官网

招生办官网:http://ygzs.shutcm.edu.cn

咨询电话:021-51322028(工作日8: 30-11: 00、13: 30-16: 30,周末、节假日除外)

十六。其他注释

中医由上海中医药大学和中国中医科学院联合培养。本科毕业且符合条件者,在研究生阶段转入中国中医科学院,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博士学位。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将与中国中医科学院进一步探索中西医结合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章程未尽事宜,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考招生办法》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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