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它们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和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你参考。
2021年上海海洋大学全国高考招生章程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规定一、机构全称上海海洋大学
二、学校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第三,水平¢本科□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立高校□私立高校□独立学院
□大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动词 (verb的缩写)颁发学历证书的机构名称和证书类型。学院名称上海海洋大学
证书类型 | 课程结束,达到毕业要求,将授予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高等学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海洋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是我校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1.根据上海市教委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我校综合考虑近年来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了本年度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2.我校今年分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及高考综合改革省级选考科目要求详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招生专业及计划相关文件。
3.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方法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剂异地生源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和培训使用外语
1.入学考试的语言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以英语作为入学外语考试的语言。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还必须参加各省级招生办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并通过考试;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言不限。2.入学后的外语教学安排。外语专业:除本专业语言教学外,开设两门必修课;非外语专业:均为外语必修课。其中,高考语言科目为英语的学生需学习英语,高考语言科目非英语的学生可选修英语必修课或选择学校开设的日语、韩语课程作为必修课。
十、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要求考生如实申报身体健康状况。经审核,身体健康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XI。录取规则一、根据高校全国统考成绩录取规则:1.归档规则。学校根据各省的规定和当年学生的情况确定调档比例。省招生办将根据当地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报考我校的学生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学生实际情况确定。按批次顺序志愿投档,学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提交的批次,学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在内蒙古,1:1的招生计划范围内,专业志愿优先,不存在志愿等级差异。
2.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入学校档案的考生。专业之间不存在志愿等级差异;专业录取总分包含各省政策加分。
3.同分录取规则。根据各省分数线,依次录取。分数不分先后的省份依次对比数学、外语、语文的分数。
4.调整录取规则。在我校就读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取调剂。考生只会被调剂到已经投档的组中未完成的专业。学校会根据考生的综合情况,在专业不全的情况下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级招生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生章程为准。同时,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本省公布的学校招生专业的相关要求。
三、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按我校公布的《上海海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2021年章程》执行。
4.当投档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根据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剩余招生计划数进行志愿投档,专业录取方式不变。如人数仍不足,我校将不降分,将剩余招生计划分配到生源充足的省市录取。
第五,奖金政策。我们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认可教育部和我校各省招办的国家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承认考生在投档成绩中已计入所有加分项的最高,最高不超过20分。高考所有加分和加分均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普通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2.特别热门专业每学年每生6500元;
3.中澳合作办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及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
住宿标准 |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教委〔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学生资助规定。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录取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和减免学费。同时,学校还设立了30多项奖学金和10多项助学金。承诺:保证考上我校的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和举报电话根据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考招生全过程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1-61900294
十五。网站和联系电话学校:www.shou.edu.cn,官网招生办官网:zsjy.shou.edu.cn
电话:021-61900607,021-61900608,021-61900609
十六。其他注释分类招生专业说明:分类招生专业详见各省招生专业备注或我校招生网站招生计划信息。入学后按学校规定选择本类别专业。根据班级招生人数确定专业,学费标准按确定的专业收取。对于新生,学校会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复试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