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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健康医学院三月份专科自主招生

上海健康医学院三月份专科自主招生

2021年上海健康医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和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你参考。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一、机构全称

上海健康医学院

二、学校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号

第三,水平

■本科■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立高等院校□私立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大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类型。

学院名称

上海健康医学院

证书类型

课程完成后,符合毕业条件的,授予上海卫生医学院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六、高等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卫生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上海卫生医学院教务处招生办是我校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卫生医学院监察室是我校招生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

的原则和方法

1.我校根据上海市教委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来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使用,科学合理地编制了本年度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限制,助产专业用人单位一般只招女生。

三。我校今年分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省市选考科目对高考改革的要求详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方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全国统考线上生源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和培训

使用外语

入学考试语言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要求考生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如隐瞒疾病病史,学校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关于退学、休学的规定处理。

学校特别强调: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六种重大疾病,学校不予录取;第二条学校不录取色盲、色弱者;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任意一种颜色的电线、钥匙、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

XI。录取规则

一、根据高校全国统考成绩录取规则:

1.省招生办将根据当地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首次报考我校的学生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备案比例不超过120%。按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得超过105%。

2.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以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上海市按照考生志愿顺序,提前核准考生报考。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按专业志愿1:1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

3.政策性加分计入专业录取时的总分。

4.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上海秋考考生参考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排序规则。外省市文科考生按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名;理科考生按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排名。不分文理科的考生,按照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进行排名。

5.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省级招生办公室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内,按非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100%进行投档;如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招生计划分配到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有关省市的高考改革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生章程为准。

四。专科护理(中美合作)要求外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50%及以上。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本科:普通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临床医学、康复理疗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口腔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临床医学专业和临床医学专业按“沪卫科教〔2011〕1号”执行。

中外合作专业:

医疗设备维护与管理费用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教委[2002]51号);

护理(中美合作)每学年每生15000元(沪价费[2004]30号、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标准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录取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和减免学费。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我校承诺保证考上我校的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和举报电话

根据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考的整个招生过程由我校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电话:021-65881608

十五。网站和联系电话

学校:www.sumhs.edu.cn,官网

招生:zs.sumhs.edu.cn,官网

电话:021-65881635

十六。其他注释

1.上海本科招生提前批,临床医学本科专业为订单定向培养。只招收规定地区户籍的考生,录取后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培养协议。崇明区有单独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低于其他区最低录取分数线不超过5分。如果线上生源不足,计划调剂到其他区。

2.上海学院提前批招生,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和临床医学(院前急救)专业分片区计划,只招收已在相应片区报名并填报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这两个专业都是订单式培养,入学后必须和用人单位签订培养协议。

3.在新疆喀什招生的临床医学本科专业是订单定向培养。录取后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培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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