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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招生专业目录

上海理工大学招生专业目录

上海科技大学2021年招生简章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它们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和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规定

一、机构全称

上海理工大学

二、学校地址

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龚俊路516号;徐汇校区的地址是上海市徐汇区复兴中路1195号。中英合作专业招收新生的校区是徐汇校区;其余大一新生就读校园作为学校本部。

第三,水平

■本科□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立高等院校□私立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大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动词 (verb的缩写)颁发学历证书的机构名称和证书类型。

学院名称

上海理工大学

证书类型

课程结束,达到毕业要求,授予上海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高等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是我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科技大学招生监督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的纪检监察组织。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1.我校根据上海市教委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来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使用,科学合理地编制了本年度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所有招生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三。我校今年分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省市选考科目对高考改革的要求详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方法

本科招生计划预留1%用于调节全国统考线上生源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和培训

使用外语

各专业外语考试语种不限。非语言专业的外语教学语言:中德合作专业有的是德语,有的是英语。

十、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要求考生如实报告健康状况。经审核,身体健康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XI。录取规则

我们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认可教育部和我校各省招办的国家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承认考生拥有的所有加分项目的最高分,最高分不超过20分。根据教育部规定,高考所有加分项目和分值不得用于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各省不安排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等招生项目。

一、根据高校全国统考成绩录取规则:

1.省招生办将按照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报考我校的学生进行投档。具体投入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学生实际情况确定。按批次自愿依次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得超过120%;按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得超过105%。

2.对于进阶考生,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

3.政策性加分计入专业录取时的总分。

4.同分考生专业录取排序规则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如果选修科目“不限”,顺序是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其他选修科目必修,根据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逐一比较安排。

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如果首选科目是“历史”,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首选科目是“物理”,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顺序逐一排列。

其他省份:文科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列,理科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排列。

5.对于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条件,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

二、生源不足时,省级招生办公室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内,按剩余招生计划数征集志愿投档;如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招生计划分配到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范围内1:1按专业志愿录取”的录取规则。

四、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1.艺术类招生项目参照上海科技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2.已被上海理工大学录取的学生的招生计划按照2021年外语招生简章执行。

3.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参照《上海科技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普通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价费[2003]56号)。

2.英语、工商管理专业每生1.5万元,工商管理专业每生2.5万元;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每学年每生3万元。

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拟调整为每生每学年3万元,经主管部门批准。

5.艺术类专业每学年每生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价费[2003]56号)。

住宿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教委[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学生资助规定。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录取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和减免学费。我校承诺保证考上我校的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和举报电话

根据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考招生全过程由纪委办公厅和我校监督检查室监督。

联系电话:021-55270716。

十五。网站和联系电话

学校:https://www.usst.edu.cn,官网

本科招生网:

https://zhaoban.usst.edu.cn

电话:021-55270799

十六。其他注释

1.我校部分专业采用专业招生模式,包括:

工科类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制药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康复工程、管理科学等17个专业。

工科包括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医学信息工程、人工智能、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新媒体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13个专业。

工科类包括应用化学、包装工程、交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医学影像技术、智能医学工程七个专业。

理科实验班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两个专业。

经济管理实验班包括税收、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公共事业管理、工业工程六个专业。

新闻传播包括广告、传播和编辑出版。

设计包括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产品设计。

被上述类别录取的学生,第一学年不划分具体专业。专业原则上按我校相关规定在第一学年结束时分流。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mainland China新疆高中班、mainland China西藏高中班及部分特色专业按专业招生。

3.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上海市的招生政策。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非艺术类专业,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学生不得被非外语类专业录取或转非外语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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