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它们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和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你参考。
复旦大学是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大学之一。复旦大学是中国人独立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学府,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是中国人创办的第一所国立大学医学院。复旦大学秉承“民族意识、人文情怀、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国际视野”的办学特色,致力于为国家富强、社会发展、人类文明进步培养大批领军人物、行业栋梁和社会人才,培养负责民族复兴、掌握未来的复旦人。
2021年复旦大学本科招生将继续采用复旦大学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两个招生代码,分别做计划和录取。拥有学士学位和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复旦大学”。
一、招生的一般原则
复旦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复旦大学探索建立以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做好2021年考试招生工作。
复旦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我校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录取最适合复旦大学人才培养的优秀学生。
二。机构设置
复旦大学校长办公室是招生制度、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机构。
复旦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招生计划的执行和调整、选考计划的制定、录取标准的确定和成绩的审核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复旦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总章程、各类招生计划及其实施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复旦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承担本科招生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类本科生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和录取任务。
复旦大学招生监督小组作为招生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监督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
三、招生计划
根据我校国家政策要求,重点推进区域和城乡招生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分省份、分专业确定招生计划。2021年我校在各省招生的专业、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等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相关文件。
经教育部批准,招生计划总额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剂网上招生不均衡和同分考生录取。
被复旦大学录取的大一新生,可按相关规定在入学后第一年或第二年申请转专业;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录取的新生,入学后才能报考医学专业。
四。录取规则和程序
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的录取程序:
1.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省招生办按照招生计划数和在当地批次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报考我校的学生进行投档。原则上,备案比例不得超过105%;省招生办按批次依次填报志愿,按照招生计划数和在当地批次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第一志愿学生。原则上备案比例不超过120%。具体投入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学生实际情况确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分数优先原则,具体规则按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2.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志愿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各省确定的相同排序规则排序录取。没有相同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其所在省份的普通本科批次执行。
3.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取调剂。
4.根据平行志愿提交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以征集志愿;按照批次志愿依次投档,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招办可以补充非第一志愿考生。如人数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招生计划分配到生源充足的省份安排录取。
我校外语专业只招收高考语言文字为英语的考生;原籍省招办统一组织英语口语考试的,考生应参加并通过考试。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级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生办的规定为准。
鉴于专业培养的特殊性,高考招收俄语、韩语、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批次,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动词 (verb的缩写)特殊项目的录取政策
国家专项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承担“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原贫困地区招生。实施地区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南疆四地州。“国家专项计划”采取单志愿、单批次、单跨线录取的原则。
大学专项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观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实施边远地区、原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等地县以下农村高中学生专项招生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1年农村学生招生简章》执行。
不及物动词强基础项目的录取政策
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等学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将于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具体操作办法按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七。入学政策综合评价
为深化高考制度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在上海、浙江两省实施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按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1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和《复旦大学2021年浙江省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及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指南执行。
八。其他招生项目的录取政策
我校招收保送生的具体操作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复旦大学2021年外语保送生体验营招生简章》的要求执行。
我校招收澳门保送生的具体操作办法按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1年澳门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我校招收澳门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复旦大学公布的《2021年澳门四校联考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
我校招收台湾省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公布的《复旦大学2021年台湾省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
我校招收香港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公布的《复旦大学2021年香港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
我们通过港澳台侨联考招收港澳台侨学生。具体操作办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我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具体操作办法按公布的《复旦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执行。
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具体操作办法按公布的《复旦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九。奖金政策
我校承认教育部规定的国家加分政策,但高考所有加分项目和分值不得用于不按省份和专业安排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X.入学体检标准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要求考生如实报告健康状况。经审核,身体健康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复旦大学《本科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收费标准和奖学金办法
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除软件工程专业四年学费共计31000元/人外,其他本科专业学费5000-6500元/学年 # 8226;人们。
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收取,约1200元/学年 # 8226;人们。
全面的资助体系:我校为学生创建多元化的资助体系,提供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紧急救助、学费减免、医疗救助等在内的资助。,通过学业提升、社会实践、心理支持、创新创业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帮助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海外交流支持政策:为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跨文化交际能力,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支持,我校设立了海外交流专项经费,本科生参与海外交流的比例达到60%,规模和数量在国内名列前茅;我校还设有多项海外交流奖学金,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海外交流项目资源和资助。
十二。监督保障机制
我校在实施章程的过程中,要做到招生计划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结果公开。
我校招生工作由复旦大学督导室负责监督。
十三。咨询和联系信息
复旦大学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地址:上海医学院路138号
招生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件: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监察室:021-6564 2601,jiancha@fudan.edu.cn
十四。本章程由复旦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
2021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