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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单招招生简章

哈尔滨师范大学单招招生简章

单招规定是考生填报志愿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大学生必备网整理的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单招规定,供大家参考:

2021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单独招生。

第三条学校全称: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湘东街9号。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大专。

第二章组织

第七条学校成立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负责研究决定单独招生的重大问题,指导全面工作。

第八条学校应当成立单独招生纪检组,对单独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在招生工作中,对违反招生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将按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报名条件和考试内容

第九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1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我校2021年单独招生专业为婴幼儿护理服务与管理,空中学乘务专业。

第十条报名条件:凡符合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已经报名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招考试。

第十一条2021年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以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按照中央、教育部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疫情防控期间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满分150分。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三条面试录取分数线设定为90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将按照单项成绩和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个人成绩排序为:文化素养、礼仪表现、职业认知。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期间,允许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当某专业考生人数不足时,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其他专业。成绩达不到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

第十五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2021年全省高职单招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未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有剩余计划专业的网上远程面试。经审核合格后,由我校招生办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报送黑龙江省考试院,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七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享受普通高考考生同等待遇,2021年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第十八条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所有被高职院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必须正常参加各市组织的2021年普通高考考生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录取,否则录取结果无效。

第五章其他

第十九条纪检组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控。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行为将报省考试院备案。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二十条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费标准按《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学费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后,符合毕业条件的,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评定合格的学生,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贫困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学校网站:http://www.hayouzhuan.org.cn/

招生网站:http://www.hayouzhuan.org.cn/zsw/main.htm

联系电话:0451-87900509、18946052804、18946104253。

补充条款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政策的调整情况进行修订。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哈尔滨幼儿师范学院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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