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你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2021年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的招生。
第三条学校全称:哈尔滨科技职业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4108。
第四条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第六条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科技职业学院。该文凭由教育部注册和认证。
第七条学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锦西路66号。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八条学校应当成立由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组长:海杰
副组长:丁良海、朱景虎、郑仁民、潘志龙、丽芙。
成员:、王冲、张永静、陆、田受文、、于、、张武伟、、莱文、姚玉铎。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海杰,校长。
第九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全日制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法规的执行,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学校2021年面向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山东、安徽、宁夏、甘肃、重庆、四川、云南、陕西、贵州、青海、新疆、河北、广西等18个省区招生。(以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省份为准)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招收黑龙江省内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考生参加全国高考和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考试,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十三条外省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按照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十四条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十五条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服从意志”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志愿和分数相同时,按照单科和分数的顺序,文科按照语文、综合文科、外语、数学的顺序录取,理科按照数学、综合理科、外语、语文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考生第一专业优先录取。达不到第一专业要求的,按第二专业录取,以此类推。其他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六条外语要求:考生报考时无外语限制,但入学后将采用英语授课。
第十七条学校体育艺术专业使用黑龙江省体育艺术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是在省招办规定的体育、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体育、艺术类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分数相同,就按照专业分数录取学生,比如专业分数,然后按照文化分数对比语文、外语、文科/理科的综合成绩。学生将从高分到低分被录取。
第十八条高等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学校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接受招收志愿考生。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核定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和其他费用。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国家奖学金政策,根据有关规定,选拔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助学金。学校每年可以通过银行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申请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招生政策,接受省教育厅、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哈尔滨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情况进行修订。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八章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hrbkjzy.org.cn微信:edu14108
招生电话:0451-53775370、53775316
监督电话:0451-53786799
电子邮件地址:39747016@qq.com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锦西路66号。
哈尔滨科技职业学院
2021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