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和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你参考。
第一章总则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规范运作、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保证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学生质量,根据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院全称: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第三条学院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普通高校。
第五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学院位于省会哈尔滨市,占地面积23.5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0.01万平方米,在校学生7000余人。
第七条院系设置:学院设有7个系、1个院、2个系、2个中心。学院设有生态工程系、环境保护系、生物技术系、工程技术部、经济贸易系、人文社会科学系、机电信息工程系、智能装备学院、思想政治系、军事体育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
第八条师资力量:学院拥有一批学历高、技能强、素质好的师资力量。现有教职工489人,其中专任教师265人。现有教授、副教授116人,拥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167人,“双师型”教师212人,师资力量雄厚,办学规模较大。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九条领导小组:成立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分管招生的副院长分管,常设机构为学院招生办,负责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当年招生工作的规定,经省级教育厅最终批准的生源地学校招生计划,学校符合全国高考报名条件。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一条学校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网络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高职院校录取分数线应在相关省份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进入档案的考生按考试科目总成绩录取。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体检要求:执行国家制定的体检标准。
第五章奖学金设置
第十四条学生待遇:与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同等待遇,享受学院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
第六章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正常毕业的考生将获得由我院颁发的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和注册证。毕业证可在教育部官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第七章其他
第十六条专业学费标准按照财政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可参考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高校住宿费每生每年600-800元。
第八章学院地址和热线
第十八条学院地址: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大学城学院路1038号。
第十九条咨询电话为0451-82470001、82470004、82470005。
第二十大学网站:http://www.hljstgc.org.cn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黑龙江职业学院生态工程
2021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