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发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和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你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大庆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具体情况,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大庆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招生。
第三条学校全称:大庆职业学院。英文名:大庆声乐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12718。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的业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行政部门是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大庆职业学院。证书类型:专家。
第八条学校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火炬东路7号北校区。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火炬北二路1号南校区。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九条周年职业学院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周年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周年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全日制高职学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法规的执行,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周年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将在各省官方媒体或学院官网公布。
第四章申请条件
第十三条符合各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达到本省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并在本省有招生计划的考生,可以报考周年职业学院。
第五章准入原则
第十四条考生通过互联网填报志愿,高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分省录取。
第十五条录取时,分数优先,尊重志愿。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相关科目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理工类的同学会依次对比数学、理工类、语文、外语,文史类的同学会依次对比语文、文史、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六条。第一志愿未完成专业的,对志愿考生没有成绩差要求。
第十七条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
第十八条录取时,对往届学生和新生一视同仁。
第十九条学生符合所在省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予以承认,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各专业外语不限,不设口试。
第二十一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面向矿区艰苦行业的石油工程技术、智能油气开采技术等专业更适合男生就业,对身体无残疾要求。
第二十二条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时,接受考生自愿报名。
第六章学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我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发改委、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学校实行优秀学生奖励政策,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高校奖学金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十五条学校实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俭学岗位、特困补助、学校筹集的企业和社会捐赠等方式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在生源地申请无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放学后在住所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根据国家规定,我校学生需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费用。
第八章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联系电话:0459—5875333、5871601、5876043;传真:0459—5871601;网址:http://www.dqzyxy.net;微信平台:搜索微信官方账号“大庆职业学院”,关注即可。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及其解释权属周年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