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规定是考生填报志愿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大学生必备网整理的牡丹江大学2021年单招规定,供大家参考:
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牡丹江大学
二。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递明街530号
邮政编码:157011
学校类型:公立全日制普通高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
制度:三年。
5.证书发放:毕业成绩合格的学生,将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学校的名字叫牡丹江大学。
不及物动词报名条件:符合黑龙江省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往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等。
七。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人力资源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来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招生就业权益的通知》等规定。
八。入学考试:我校报名人数超过批准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将组织网上远程面试;如我校报名人数少于批准计划数,学校将组织网上远程面试;网络面试或面试采用综合素质测评。考生根据学校网站提供的在线面试或面试综合素质题库,随机选择题目,然后进行口头回答。考官现场打分,评定成绩。
九。专业和招生计划
注:专业目录以新颁布的国家专业目录为准。
X.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我校单独考试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考监督”的原则进行。
录取方式:
1.普通高中学生,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网上面试合格者择优录取。
2、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等同等学力的高中学生,根据其学习成绩和职业技能证书,参加网上面试,择优录取。
3.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参照以上两项。
4.届时,学校将把单项测试结果上传到我校网站,考生可以查询,并接受其投诉。
XI。录取结果及待遇: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发给录取通知书。已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被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我校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通过单独考试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与高考录取的考生同等对待。
十二。纪检监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将按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行为将报省级招生办备案。
十三。招生纪检监察电话:0453—6593007
十四。收费标准
1.学费:根据1999年12月30号文件。省物价局、财政厅黑价联字[2003]32号,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住宿费: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2007]1号文件,住宿费:6间,每生每年收800元;每个学生每年8600元。
十五。联系信息
学校名称:牡丹江大学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递明街530号
邮政编码:157011
电话:0453—659183595559645
川:0453—6596405
地址:www.mdjdx.cn
电子邮件:2007mdjdxzsb@163.com
十六。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七。本章程由牡丹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招生办主任方院长,1584675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