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资讯 > 职业教育 > 艺考资讯

黑河学院合作办学的招生章程

黑河学院合作办学的招生章程

【/br/】黑河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志愿填报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你参考。

黑河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程序,完善招生规章制度,依法管理招生,保障我校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条例》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黑河大学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学院路1号

第三条学校性质:黑龙江省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学校名称:黑河大学。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黑龙江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应当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第七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关于规范招生工作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相关规定和学校发展规划,分省份、分专业编制并报送学校招生计划;学校招生计划按省、专科按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

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和招生政策;

组织招生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新生入学资格;

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

配合和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做好招生相关服务和协调工作。

第八条学校应当成立招生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和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准入原则

第九条整个招生录取工作通过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和有关文件,以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政策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调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作的调档比例录取。

第十二条艺术班录取原则

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及相关专业科目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余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及相关专业科目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后,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照考试科目和成绩的顺序进行选择,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对于艺术类专业,由我校统一组织,专业课成绩使用我校合格分数线,山东省音乐类专业成绩使用山东省联考分数线,其他省份专业课成绩均使用所在省统考成绩。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不存在年级差异,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实行“专业志愿”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体育课录取原则

文化课及相关专业科目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按考试科目和成绩的先后顺序录取。科目顺序是语文、外语、数学。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不存在专业志愿等级差异。

第十四条文史、理工类、新高考分省招生原则。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将按照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进行加分降分和提档。录取结果以投档结果为准。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不存在专业志愿等级差异。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计划范围内1:1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在专业录取过程中,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按照考试科目和成绩的先后顺序录取,如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五条为贯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我校对考生身体条件不作特殊要求。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有关外语要求的信息由省级招生机构发布。

第十七条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财政厅颁发的有关文件,收取学费。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校级励志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校级月助学金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勤工俭学岗位外,学校还协助其在校期间申请无息生源地信用贷款或入学后在校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积极筹措自有和社会资金,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

第五章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164300

电话:0456-684222,6842777

传真:0456-6842888

地址:www.hhxyzsb.com

电子邮件地址:hhxyzb@163.com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情况进行修订。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报黑龙江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于黑河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news/1191934.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