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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哈尔滨远东工业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你参考。

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二〇二一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程序,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开、诚信招生原则,保障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哈尔滨远东工业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本科高校。学校的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完成学业并成绩合格的学生,由哈尔滨远东工业大学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学校全称哈尔滨远东理工大学,学校地址位于哈尔滨市哈尔滨新区学院路时代街158号,邮编150025;学校的国家标准代码是13301。

第四条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和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定位为理工科、地方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学校在国家计划中面向全国招生。

第五条学校坚持公益办学方向,专家办学,教授授课,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培养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为宗旨。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分管副校长任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为成员,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安排、招生计划的确定和各部门工作的协调。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校应当设立招生监督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招生监督工作,接受考生和家长的举报,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应当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合理设置和调整专业,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不同专业的年度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第十条高等学校在国家计划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其中机械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设计类专业按类别招生。考生按大类填报志愿,入学后第一年培养。第一学年结束时,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在大类中自主选择专业,第二年后按照新确定的专业进行培养。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准入规则和措施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六公开”,实行“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

第十二条学校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网络远程录取方式进行。录取结果将在各省招生办网站公布,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2天内公布。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学校考生不够的,按照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征集志愿。

第十四条已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按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对不能满足其全部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对于分数相同、志愿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招录、投档排序分排序。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以学生所在省美术统考成绩为准,在学生所在省确定的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我校按有关省市公布的最新方案和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执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

第十七条学校招生专业不限制外语和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学校各专业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应在录取结束后一周内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

第五章收费标准和奖励

第二十条学校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按黑龙江省物价局最终批复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生按学年付费上学并注册。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在原籍申请无息信用贷款或入学后在校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有一个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哈尔滨远东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站为www.fe-edu.com.cn,招生期间联系电话为0451-82473255、82473266。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情况进行修订。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过去学校关于招生的要求和规定与章程有抵触的,以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哈尔滨远东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哈尔滨远东理工大学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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