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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系统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系统

资金中心默认登录的初始密码是666666。该政策没有宣布任何变化,详情可在国家发展网站上查阅。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流程如下:

(1)网上申请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导出、打印《国家开发银行学生信用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经济困难资格

首次贷款学生持申请表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属实的,在申请表“资格审查”一栏相关位置填写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填写日期,经办人签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3)现场验收

出示: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学生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

(4)开户

国家开发银行委托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理机构,受托发放和回收贷款资金。国家开发银行委托支付宝统一为借款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

(五)签订合同

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科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学生经审查合格的,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并向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出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凭证》(以下简称受理凭证)连同合同一式两份。

(6)输入高校合同回执。

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登录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合同回执。若合同电子回执逾期,则根据借款合同自动撤销借款申请。

(七)贷款发放和支付

本合同经国家开发银行批准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国家开发银行将根据合同的贷款金额,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根据合同回执中包含的未交费金额,将相应的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的账户,用于支付借款人在校大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盈余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须知

(一)贷款对象

全日制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和专科院校的本科生、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不接受以下情况:

1.必须出国留学才能完成学业的涉外专业学生;

2.在预备班注册的学生;

3.自考、成人高考、自主招生、继续教育的学生。

(二)主要贷款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的基本费用。

2.学生学前户籍和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

3.该生当年未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4.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家长;

5.共同借款人为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必须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5至60岁之间;

6.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用途

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的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的生活费。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提示:收款金额为0,则不放款!

(4)贷款金额

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6000元,必须以百元为单位。

(5)贷款利息

学生在校贷款期间:利息由财政补贴。

毕业后: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承担。

(6)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少于6年,学制超过4年或学生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后还贷期限相应缩短。

二。贷款申请和审查流程

1.学生在线输入基本信息。

2.去乡镇民政办审核盖章。

3.与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县资助中心申请贷款(新增合同,签订合同)。

4.拿着录取证去大学报到。

5.高校录入电子回单。

6.签约7天后登录支付宝账号和新浪邮箱,修改密码,牢记密码,确保个人账户安全。

7.11月系统贷款情况

三。在线应用操作

(1)登录网站,注册账户。网站:https://sls.cdb.com.cn

(2)使用注册帐户登录系统

(3)输入我和共同借款人的信息。

(4)网上贷款申请

(5)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

1.第一笔贷款

(1)前往国家开发银行网站,选择“学生网上服务系统(学生原籍)”进行实名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家庭住址和住所应填写街道或自然村,以及门牌号码。

(2)注册成功后,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用登录名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添加”,填写申请信息(注:在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核实后提交申请,导出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3)导出申请单后,如果发现错误,不能直接在表单上修改。需要重新登录系统修改提交,然后导出打印申请单。

2.再贷款

(1)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网站,选择“学生网上服务系统(学生籍贯)”并登录系统。如果忘记了登录名,点击“身份证登录”找助学金中心的老师重置密码。需要重置密码的学生必须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密码重置后,将是借款学生身份证号上的出生日期(8位数字)。

(2)进入系统后,“个人信息”有变化吗?如有变更,请点击“个人信息变更”修改信息后提交。

(3)点击“贷款申请”中的“新增”,填写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导出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4)导出申请单后,如果发现错误,不能直接在表单上修改。需要重新登录系统修改提交,然后导出打印申请单。

贷款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需要复印首页、首页、学生页、共同借款人页。如果户主是共同借款人,就不需要反复复印。

3.借款人高校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现生)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备案学生在复印件上由高中毕业学校盖章确认;学生证要复印照片页和注册页。

4.借款人大学收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5.两份签名盖章的学生贷款申请表;

五、申请贷款的学生原则上必须是贫困生档案中的学生。(如果是低保户、残疾人户,或者突发事件导致贫困户,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贷款说明:

(1)填写申请表和签订合同时,应注意:

1.系统中不常用的字可以用拼音代替,但打印的合同和申请表必须写在拼音上面并加盖公章;

2.不能用圆珠笔签名,必须用黑色水芯笔;不能用繁体字和草书签字。字迹工整清晰。先按右手食指,再按拇指、中指、无名指、小指。

3.申请表和合同上的名字必须是身份证上的名字,不能是以前的名字,尤其是共同借款人。填写申请表时一定要把共同借款人的名字读清楚,不要凭印象。

4.必须有登录系统信息的习惯。会用支付宝。

5.必须有QQ号和邮箱,接受贷款时加阳朔助学群51312481或196930388,231426617,227174291。

6.贷款办理时间为7月25日至9月21日。学生原则上在7月25日至8月15日贷款,新生截止时间为9月21日。电子回单必须在9月28日前录入,逾期不办理视为弃贷。

(二)合同签订后的注意事项:

1.在学校注册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受理回执,只支付贷款金额不足的部分。

2.贷款后记住登录名和密码。您可以登录系统获取贷款合同状态(正常、已发放、已拒绝)。如果合同状态为“谢绝”,可以拨打县资助中心电话进行咨询。如果更换电话号码,及时进入系统更改个人信息。

3.忘记登录名和密码,找县资助中心老师重置密码,用身份证号登录(前面说的第二种登录方式)。重置密码是身份证号码的出生日期(8位数字)。

4.签约7天后登录支付宝账号和新浪邮箱,修改密码,牢记密码,确保个人账户安全。密码更改后,请牢记,助学金办公室没有权限为借款学生找回支付宝密码。关于支付宝账户的问题,请咨询支付宝客服。支付宝客服电话:0571-881580900571-88156688。支付宝的使用请参考助学贷款系统信息。

5.如果在支付未支付的学费后,贷款金额有余额,余额将保留在支付宝账户中。实名认证后,可以申请提现。

(3)特殊情况的处理

1.学生参军。

方法一:申请提前还款。

方法二:可以不提前还款,按照原还款计划偿还到期本息;学生毕业前回高校继续学习的,可在毕业前持相关复学证明到县资助中心变更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否则,他们也会按照原还款计划偿还到期本息。

2.应届毕业生参军

毕业生毕业当年入伍,其贷款本金由国家补偿,但未补偿期间产生的利息必须由借款学生提前偿还,并由高校出具相关证明。

3.学生身份的变更:

(1)未能正常完成学业者,如退学、出国、被学校开除等。,必须按合同预付。

(2)已休学学生携带休学证明到县资助办办理相关手续,复学后携带相关返回证明到资助中心,以便变更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并签订变更单;不主动联系县助学办或放学后不及时办理手续的,按原还款计划按时还本付息。

(四)还款注意事项

根据合同计划还款:

1.从毕业年度的9月1日起支付利息,毕业年度(第一年)和第二年只支付利息,第三年按合同约定偿还本息。

2.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付息日。11月15日前,应付利息将计入指定支付宝账户。登录贷款系统,点击“还款明细”查询应付利息金额。毕业两年后,按合同偿还本息。

预付款:

1.每年1月至10月、每月1月至10日可申请提前还款,还款金额在申请当月15日前划入指定支付宝账户。提前还款必须一次性还清,不接受部分还款。温馨提醒:毕业当年8月10日前还清贷款,可免还利息。

2.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学生,如休学、出国、被学校开除等。,必须提前还款。

(五)违约责任

1.如未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款,我们将按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收取罚息,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30%。

2.借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贷款情况将直接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自动生成信用记录,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张身份证”。

3.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本付息,拖欠的利息和本金将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形成不良记录,对以后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房贷、车贷等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u严重违约的,CDB将在不通知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情况下,在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国家助学贷款网等相关媒体上公布该学生的名单、身份证号及违约情况。

4.学生毕业后,学生、高校、就业单位三方就业协议会明确学生贷款的信用信息,明确就业单位有督促还款的责任。借款学生有还款能力但恶意违约的,用人单位可强制扣款,直至还清贷款本息。

特别说明:如果学生在校期间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因退学、休学等现象导致还款计划发生变化。、个人信息、就学信息、还款计划等的相应变化。应及时提出,防止因信息不对称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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