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资讯 > 职业教育 > 艺考资讯

生源地助学金贷款学生在线系统

生源地助学金贷款学生在线系统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站

生源地信用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操作介绍

一、登录网址: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的登录网站是http://www.csls.cdb.com.cn

二、登录方法:

1.第一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注册后才能登录。

打开登录网址,进入登录界面,设置登录名和密码,然后点击“注册”(注册前可以打开学生用户系统的用户手册学习如何注册)。注册成功后,您可以使用设置的登录名和密码登录。

2.不是第一次申请贷款的同学登录。

凡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均可登录系统进行信息维护或相关操作。登录方法是:

(1)如果设置了登录名和密码,请根据设置的登录名登录。

(2)未设置登录名和密码的,使用身份证登录,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中的8位生日数字。

3.如何处理遗失登入名称或密码

如果您的登录名或密码丢失,您可以尝试使用您的ID号登录。如果仍然不能用身份证号成功登录,可以要求县学生资助中心的工作人员重新设置密码。重置后可以用身份证号登录,密码是8个生日数字。

关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位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想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们,你们好!

1.需要继续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上助学贷款系统,详细填写贷款展期声明。不这样做会影响继续贷款!

2.需要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于6月23日前到学院开具证明,回生源地办理。

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生源地信用贷款是我国的一项惠民政策,学生在校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宽限期为毕业后三年,每年12月20日前可还清利息。宽限期过后,按借款合同偿还本息。办理此项业务的相关事宜如下:

一、学生申请流程

登录网上学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ls.cdb.com.cn/)申请贷款,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打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提醒:注册时记住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参考)

二。办理贷款手续需要提供的必要材料

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的情况,可分为三类:续贷申请、在校学生首次申请、新生申请。各类学生申请时提供的资料如下:

(一)、学生继续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助学贷款申请表》由村(居)委会和镇(街道)民政部门签字盖章,一式两份;

2.《陕西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由高校和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签字盖章;(提供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供参考)

(二)、学生应提交首次贷款信息。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助学贷款申请表》经村(居)委会、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

2.《陕西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经高校和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一式两份(省内高校专用);在外省就读的学生,首次贷款需提交《陕西省大一新生和在外省就读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由高校和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签字盖章的复印件。

3.符合贷款条件的证明:如低保证、就业证明、残疾证等。及其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贫困证明;(贫困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审核)。

4.学生证及其复印件;

5.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账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账册第一页和账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7、蓝田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查表。

(3)新增贷款需提交的资料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助学贷款申请表》经毕业高中、村(居)委会、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一式两份;

2.《陕西省大一新生和外省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由高校和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3.符合贷款条件的证明:如低保证、就业证明、残疾证等。及其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贫困证明;(贫困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审核)。

4.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账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账册第一页和账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

7、蓝田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查表。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计划表

1.网上申请和资格审查时间:

7月1日至7月31日在校学生;8月1日至8月30日新生

2.贷款学生还本付息明细表:

①还款时间:每年1月至11月(注:每月1日至10日)

②付息时间:每年11月至12月20日。

以及外省新生贷款审批表下载地址:http://www . wyedu . sn . cn/uploadfile/2014/0710/20140710042156138 . doc。

下载各类列表:QQ16405683120374743607;132339902.

四。资助中心受理流程

1.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提醒:签订合同时,手印手指应为左手食指),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开发银行各持一份,经分行审批后生效;

2.同时,资助中心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凭证》,经学生盖章确认后,与借款合同一同带到学校登记。输入大学的回执后,由县资助中心确认回执,报CDB审批后,将贷款打入学生就读大学的账户。学校扣除学费后,余额在学生支付宝账户,学生毕业后按合同偿还本息。

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收款截止日期为申请当年的10月10日。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为借款学生取消当期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news/1191419.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