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你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做好中国民航大学招生工作,确保我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民航大学。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主管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空。学校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民航大学。
第三条办学类型:国家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层次:高职、本科、硕士、博士等。学校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包括港澳台地区。学校以德育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立足民航,服务社会,面向世界,产业优先,多学科协调发展,培养高素质、国际化、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努力成为高水平的现代化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四条证书发放:凡具有中国民航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在学校允许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授予中国民航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中国民航大学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民航大学。
第五条中国民航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六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在学校纪委监察部的监督下,负责制定本学院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招生规则,研究本学院的重大招生问题。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本校招生的常设执行机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校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管理,规范考试招生报名和资格审查流程,制定考核评分标准和录取规则,组织考试和遴选专家,公示合格名单和录取结果,统筹飞行技术、高水平运动队、航空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空乘、民航空安保。
第八条有关学院和部门负责协助学校招生办公室制定招生考试相关政策,开展招生前的宣传、咨询、报名、体检、专项测试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计划根据国家政策、民航和社会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毕业生发展选择等因素科学制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报CAAC 空局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民航局空下发的文件执行。各省招生人数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除普通招生外,还有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单独招生计划,如mainland China西藏班专项招生计划、mainland China新疆高中班、新疆合作计划、南疆单独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民航企事业单位定向就业等。以上计划均纳入本专业学年招生总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计划数的1%,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其原则和要求,主要用于调节生源质量和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
第四章专业准入条件
第十三条普通高考考生须参加当年的“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外语要求是英语。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省份的考生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要求。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本科、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班、民航企事业单位定向生、港澳台考生的报名和录取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报考飞行技术专业,需提前在中国民航空航班招飞信息系统报名,初步预选、体检、心理测试、背景调查等环节全部合格;报考高水平运动队,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需要提前报名,进行资格审查,进行专项测试,取得拟招收合格考生资格,并与学校签订协议;报考航空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空乘、民航空安保专业,需提前通过网上报名、专业测试、行业体检合格。
第十五条由于民航行业和专业工作的特殊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交通管理、电子信息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民航空专业只招收男生。航空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级空乘专业只招女生;建议报考民航运输和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女生和男生身高分别不低于163cm和172cm。
第十六条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外,结合民航特点,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录取:生活不能自理;任何一只眼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或一只眼睛失明而另一只眼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斜视;嗅觉迟钝;口吃;双耳听力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以内,另一耳完全聋;肝功能异常的人。
各专业具体要求:各专业的裸眼视力,如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交通运输、交通管理、工程实验班、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等。,应不低于4.0。交通运输专业矫正远视每眼不低于4.8,镜片度数不超过400度。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飞机动力工程、飞机制造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工程、交通运输、交通管理、安全工程、应用气象学、通信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工程实验班、材料科学与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等。没有参加色盲。
交通运输、交通管理、飞行技术、航空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级飞行机组、民航空中级安全与保障专业,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空颁布的相关身体条件。
第五章入学规则
第十七条招生工作在教育部和民航总局[/K0/]的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生源所在省份的招生计划数和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确定查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根据平行志愿的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批次,学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20%以内。其他类型招生准入档规则按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除飞行技术专业外,经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在我校确定的分数线提高或降低的考生,按分数线录取和安排。
第二十条除飞行技术专业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批次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仍生源不足,则进行志愿招募。根据平行志愿提交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会征集志愿。如招录仍不足,本批次剩余计划将调剂至生源质量较好的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对拟录取普通班考生的专业安排,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即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不存在专业志愿级差。
根据教育部和中国民航局相关规定,我校2021年飞行技术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当年当地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英语单科原始成绩必须达到95分以上。根据省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按照高考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高考总分相同,按照英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直至招生计划满。飞行专业按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我校承认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国家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分,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对于未完成征集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志愿必须符合我校要求。同时,“中国民航空招聘信息系统”中的“有效招聘申请”必须是“中国民航大学”。
工商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经济金融四个专业合并,按“工商管理”类别招生。
飞机动力工程、飞机制造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4个专业合并,按“工程实验班”招生。
民航院校定向生须符合学校定向专业录取要求,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报考要求填报定向志愿。学校将在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分数线上,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从已经投档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当学校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不能在调档分数线上完成时,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定向志愿选择。最终录取规则必须以教育部及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准。被录取的定向考生必须在注册入学前按规定与相关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无故拒绝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高水平运动队、航空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级空乘专业、民航空中级安全保障专业按当年相应普通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办法和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对已入档考生,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成绩在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范围内安排专业,否则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对于尚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执行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录取政策。进入投档的考生按其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分数完全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优先于数学、外语高分考生,文史类考生优先于语文、外语高分考生。
对于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将执行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录取政策。进入投档的考生按其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凡在其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的考生分数相同的,将同分一并录取,即适当调整该省的分专业计划,将处于竞争关系的同分考生全部录取到竞争专业。
第二十四条中国民航大学中欧空工程师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我校通过系统引进法国精英工程师培养模式和法国工程师培养的优质教育资源而开展的“精英教育”。主要以“工科实验班”为招生专业名称,直接从部分省市招生。培训分为“预备课程”和“工程师”两个阶段。报考的考生要求数学、外语成绩优异,高考成绩必须超过当地一本线规定的分数线。具体地方规定分值:新疆、海南120分;黑龙江和内蒙古110分;贵州、云南、陕西、广西100分;河北95分;甘肃、辽宁90分;重庆,河南80分;湖南、福建、四川75分;山东、安徽、广东、吉林70分;天津、湖北65分;北京、山西、江西60分;上海40分;浙江,江苏30分。报名的新生还将有机会参加中欧空工程学院组织的内部选拔。具体评选办法将在www.cauc.edu.cn/siae.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网站上公布
对于符合第二十六条转专业要求的理科生和选修科目为物理的大一新生,有资格报名参加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二次选拔。
第二十五条根据省级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学校有权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在生源不足的省份,学校有权通过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撤回省内部分招生计划。特别是飞行技术、航空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级空乘、民航空中级安保等专业。,涉及到航空空公司的入职培训。招生计划需要根据学生情况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配,需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支持和配合。
第二十六条我校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高等学校[/k0/],培养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民航企事业单位有特殊需求的专业,在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对录取到我校的普通本科考生进行调剂。本科考生只要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并符合转入本专业的身体条件,即可申请转入本专业。
一、各省文科、理科、综改等学科高考成绩均在本省本科招生前10%。
二、高考成绩超过省内一本线90分。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一本线的标准参照一本线按照该省当年公布的高考划定的特殊类型最低控制线执行。
第三,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区,选考科目“物理、化学”任意满分。
第二十七条录取通知书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按照学生档案中的地址邮寄。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
第六章学费、奖学金和助学金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学校按照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航空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每年学费15000元,其他本科专业每年学费5200-5800元;空中学空乘、民航空中学安保每年学费10000元,其余高职每年5500元。住宿费:4人每生每学年1200元;全世界每个学生每学年都在800元。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物价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
第二十九条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等30余种奖学金。,其中21项为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优秀学生;助学金有9种,用于奖励经济困难的学生。助学金可以覆盖全校50%的学生。
按定向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享受企业设立的定向奖学金。
第三十条学校建立“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奖学金为重要资助手段,以勤工俭学、减免学费、资助困难、学费补偿贷款为有效补充”的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方位获得有效资助,实现“扶有所扶”,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三十一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贷款和校园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生源地信用贷款,或向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校园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二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相关证件,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招生办请假。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审工作。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凡徇私舞弊者,取消资格。
对飞行技术、交通运输、交通管理、应用气象学、航空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级空乘、民航空中级安保等专业的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电话:022-24092126;招生网站:www.cauc.edu.cn/zsb;招生微信号:cauczb;纪检监察部门的信访举报电话:022-24092242。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招生,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过去有关招生的规定和通则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中国民航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