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信息被冒用了该如何处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如您发现身份证信息被冒用,可立即报警,请求警方帮助维护您的权益。
2、如您发现您的身份信息被冒用于注册公司,也就是被冒名做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或高管。建议救济途径:(1)途径一:要求冒名人办理工商变更/注销登记。调取冒名公司工商底档,查阅冒名人/工商代办人联系方式,与其取得联系,要求其办理工商变更/注销登记。用这种途径维权,存在联系不上冒名人/工商代办人,或其耍赖不配合的较大可能。建议通过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律师协助谈判等方式介入施压办理;(2)途径二:向工商部门请求撤销登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信〔2019〕128号)第一条规定:“被冒用人本人向登记机关反映被冒名登记情况的,登记机关及时做好记录……被冒用人还可以一并提供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等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材料。”被冒名股东在发现被冒名登记后,可直接向公司登记机关反映被冒名登记情况,并向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登记机关在公示及调查后,根据调查的情况作出撤销登记或不予撤销的决定;(3)途径三: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登记。
3、如您发现被犯罪嫌疑人冒名犯罪,如该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司法机关审判定罪,您可以与公安机关联系说明被冒名情况维护自己的权利;如该罪犯已经司法机关出具生效法律文书定罪,救济途径建议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通过申诉启动再审程序维权。
身份证被冒用将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如您的身份信息被冒用于不法活动,您本人可能存在相关法律风险。如被冒名工商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可能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1、公司债权人以股东损害其利益为由起诉被冒名者,要求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被冒名股东多为认缴出资,并未实缴出资,但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缴纳出资的时间和金额,公司解散、破产清算时,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的,此时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债权人、管理人有权要求被冒名股东在未缴纳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
3、公司成失信被执行人,被冒名者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2015修正)第三条);
4、被冒名者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时被工商登记机关发现存在不良记录(如公司存在异常经营信息被吊销)而被列入工商“黑名单”无法正常设立公司;
5、考取/具有公职身份的被冒名人员在组织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而无法通过政审;
6、税务等行政处罚风险。
如因被冒名犯罪,冒名者被司法机关定罪的,被冒名者在公安系统中会留有犯罪记录,被冒名者不仅本人受到极大影响,其子女在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过程中,可能会因政审环节通不过而不能被录取。
当然,被冒名者可以通过前述救济途径进行救济维权,最终承担法律责任的是冒名者。
1、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冒名者应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温馨提示:身份证遗失后,如何避免信息被人冒用?
身份证遗失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进行挂失并补办身份证。如发现身份信息被冒用,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被冒名带来的影响,切不可一时大意觉得被冒名了暂时没有影响,等影响扩大了再去维权的话,维权成本和复杂程度会显著提高。
另外,特别提醒:在大数据时代,犯罪分子/不良动机者利用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手段极其丰富,因此,为避免被冒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个人信息的保护至关重要。如无必要,不要轻易将身份证、驾驶证等个人身份相关证件借给他人使用。如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出借身份证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