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2451
3.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学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奕路2号
6.基本情况: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同时接受北京市教委的业务领导和指导。学校是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首批建设单位、北京市特色高层次骨干专业群建设单位、北京市特色高层次工程师学院建设单位。学校是北京市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司法辅助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招生专业
法律事务、行政执行、法律秘书、刑事执行、电子商务、传播与策划、应用英语、社区管理与服务、劳动与社会保障、智能安保运营管理、民航安保技术管理、空乘务、安全技术、建筑消防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
第四条招生目标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第五条申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历;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已参加各省市2021年高考报名。
第六条收费
学费普通专业6000元/年,艺术专业8000元/年。住宿费在900元/学年。
第三章准入规则
第七条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第八条按照省、市高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的加分和减分政策,接受考生加分和减分申请备案。
第九条北京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符合志愿要求的考生,按其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一次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根据情况再次招收考生,录取方式相同。
第十条外地考生的录取
1.平行志愿投档省市采取“分数优先,随志愿”的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对于一次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根据情况再次招收考生,录取方式相同。
2.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市采取志愿优先录取方式,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个志愿已完成计划的,不再录取两个志愿考生;一个志愿完不成计划的,录取两个志愿考生,以此类推,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志愿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第十一条总分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专业要求,计划不足时,按专业侧重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相关专业科目成绩高的录取,单科成绩相同的同时录取。
第十二条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存在相互调剂。
第十三条录取结果以省、市高招办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通知书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到考生手中。
第四章入学和毕业
第十四条考生被录取后,应按录取通知书要求的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办理注册手续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退回原单位处理。
第十六条按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后,颁发全日制毕业证。
第五章奖学金和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根据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经学校综合评定后,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对于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可通过本人申请、学校综合评定,申请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贫困家庭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和累进奖学金,每学年根据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九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家庭经济困难相关材料走“绿色通道”入学。
第二十条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可以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到家庭所在地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助学贷款。也可以从第二学年开始,通过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银行审批等程序,申请校内助学贷款。每个学生每年的贷款总额是按照北京银行来定的。
第二十一条学校可以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校内勤工俭学岗位。
第二十二条学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专项奖学金。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的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相关说明
联系电话:010-89269998,89269999
电子邮件:zfzhaosheng@163.com
地址:www.bcpl.cn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一路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