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体育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它们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和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你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条例》、《高等学校招生监督暂行规定》、《高等学校招生监督办法》,结合高等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首都体育学院。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和研究生。
第三条学生按首都体育学院培养方案要求修满学分,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达到本科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发给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证书类型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负责本科招生考试的领导机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纪检监察室、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学校各部门接受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对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考试的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考试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八条招生专业
教育学专业,授予教育学学位;
体育训练专业,授予学历;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具有教育学学位;
休闲体育专业,授予教育学学位;
旅游专业,有教育学学位;
新闻学专业,有文学学位;
经济管理类专业,有管理学学位;
公共管理专业,有管理学学位;
体育专业,授予理学学位;
人体科学专业,有教育学学位;
舞蹈专业,授予艺术学学位;
运动训练专业,有教育学学位;
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授予学历学位。
电子竞技与管理,教育学学位。
第九条招生计划
首都体育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考生数量和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按省、按专业确定招生计划。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告为准。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预留不超过上级批准招生计划总数1%的经费,用于调剂各省生源不平衡,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录取考试方式和录取规则
第十条统招考生填报首都体育学院志愿,填报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相应本科批次。
第十一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2021年学校招生专业对学生选修科目范围的要求。
第十二条入学考试方式和录取规则
换挡比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教育专业、体育训练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专业、体育旅游专业。
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参加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在文体成绩达到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体育专业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
1.北京的考生
体育专业、体育训练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体育成绩择优录取,体育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程度高的考生;
体育专业和体育旅游专业按文化成绩选拔。体育成绩高的考生,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
2.北京的外省考生
根据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体育成绩选择体育专业。体育成绩相同时,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相同的,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高分者。
新闻学、体育经济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运动康复、运动人体科学、电子竞技与管理。
要求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进入档案的考生以其文化成绩和专业志愿为依据录取,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没有专业等级差异。同等情况下,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高分者。
舞蹈专业
考生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需参加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舞蹈统考。在文化、舞蹈统考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艺术类本科学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舞蹈统考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文化成绩相同的,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高分者。
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考生须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1.首都体育学院根据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文件,分别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根据学生情况和专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计划之间的录取分数线不能横向比较。在文化成绩和体育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和体育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定,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30%+体育成绩× 70%】。根据网上考生填报的志愿阶梯顺序,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项目先录取1名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录取2个志愿。
2.足球项目非守门员和守门员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录取;足球、篮球、排球按性别录取;田径项目分别按“田赛”、“径赛”和“全能”录取。
3.持有一级运动员职称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加30分录取;持有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加50分录取。
4.报名参加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
“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
“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专业按北京市教委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录取。
按照批次志愿档案依次录取,如果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学校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仍生源不足,则征集志愿;根据平行志愿提交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会征集志愿。如果征集志愿仍然不足,将剩余计划调剂到生源质量好的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全部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被随机录取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
第十三条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等文件。
有身体缺陷、面部畸形、斜视、严重口吃和妨碍发音的耳鼻喉科疾病之一、面部大面积瘢痕、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细胞痣等者。、身体残疾者不录取体育教育、体育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旅游、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表演等专业。
轻度色觉异常者,不录取体育教育、运动康复、运动人体科学、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体育教育、体育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旅游、舞蹈表演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体育专业考生须符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入学资格的复审
新生录取后由首都体育学院进行复试。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徇私舞弊者,学校将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师范生公共教育
首都体育学院的体育教育专业是师范专业。根据《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管理工作的意见》、《北京市扩大中小学教师来源行动计划》、《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公费师范生“由市财政支付,并给予生活补助。”“公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工作5年以上。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他们可以在学校之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在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当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工作至少一年。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违反教育协议的公费师范生,必须退还在校期间享受的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用。具体标准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收费
经上级物价管理部门批准,首都体育学院学费标准如下:体育专业免学费,舞蹈表演专业每学年10000元,其他专业每学年4200元;住宿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元-1200元。以上学费和住宿费是2020年的标准。2021年上级价格管理部门发布新标准的,按新标准收费。
第17条奖励和赠款
首都体育学院对2021年入学的学习成绩、专业表现、综合素质均优秀的本科新生给予学费减免优惠。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还将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国家助学金和校级奖学金。
第十八条首都体育学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九条首都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体能训练、运动训练专业一年级新生在凤凰岭校区招生,其他专业新生在本部招生,其中竞技体育系运动训练专业新生在木樨园校区招生。
第二十条首都体育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除国家规定的费用外,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或个人参与学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从未以学校、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义设立任何形式的“预科班”、“培训班”、“培训基地”。
第二十一条联系信息
首都体育学院网站:https://www.cupes.edu.cn
招生办网站:https://zs.cupes.edu.cn
招生微信: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
办公室邮箱:zs@cupes.edu.cn
招生办电话:010-82090776,82099026
招生办电话:010-82099015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章程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