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和医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和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你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障高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招生规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2006年9月,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签署的清华大学与我校紧密合作协议,以及两校关于落实两个协议的实施意见,“北京协和医学院”更名为“北京协和医学院”。
第三条:学校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唯一一所全国重点医学院。招生形式以全国统招为主。
第四条:学校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9号。
第五条学校凭借独特的学科和专业优势,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医学人才。现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培养体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校长始终是招生的负责人。学校成立了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和决定本科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是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咨询,修订出版招生简章,组织实施招生,对招生信息和资料进行核对和归档,开展招生考试的改革和研究。
第八条学校设立由学校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确保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也愿意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第九条:学校联系信息
地址:北京东单三条9号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教务处
邮政编码:100730
电子邮件:gkzs@pumc.edu.cn传真:010-65133091
联系电话:010-65105809,88771239。
网站:http://gkxc.pumc.edu.cn
第三章入学
第十条:北京协和医学院的招生工作在教育部的领导下,在各省级招生办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主管,招生办监督”的招生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采取德智体全面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的方式。
第十二条:北京协和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计划纳入清华大学总招生计划,由两校共同完成招生工作。志愿报考谢赫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应同时填报清华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和清华大学其他理工科专业。临床医学无男女比例要求,招收理科高中毕业生。
第十三条:本科护理录取由北京协和医学院完成。学生档案在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考核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时,可按招生计划的100%调阅。符合提档条件的学生,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我们学校是承认教育部加分的。在高考实际成绩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上同等优先的学生。护理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要求。
第十四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不能被学校录取的疾病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专业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的人员。
第十五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宜报考医学类专业:一只眼矫正至4.8后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只眼失明另一只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双耳听力不足3米,或一耳听力5米,另一耳完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对化学物质过敏的人。
第十六条:凡被发现在高考录取材料上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退回户口所在地。
第四章收费及其他
第17条:2021年的学费为:
临床医学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护理专业学费每学年每生4800元。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宿舍类型不同,收费也不同。普通学生宿舍住宿费为临床医学生每学年750元;护理每个学生每学年900元。收费标准如有变动,需经北京批准。
第十八条: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项繁多。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仅可以获得各种奖学金,还可以申请国家设立的助学贷款,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学校也有助学措施降低学费。
第十九条:学校在各省市的招生计划和专业介绍详见当年的招生简章。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科招生,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未尽内容按国家相关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北京协和医学院招生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