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渤海大学
2.学校位置和学校地址
渤海大学松山校区开设以下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机械工程、国际汉语教育、应用化学、化学、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学前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法学、金融学、金融学、经济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日语。新闻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广播电视编导、绘画、音乐表演、音乐学、美术、体育、教育技术、初等教育、初等教育、文物与博物馆、播音与主持、环境设计。
以下专业位于渤海大学滨海校区金山街20号):会计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软件工程、金融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航海技术、海洋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3.学校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4.学校级别: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0.2万平方米;平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6平方米;平均宿舍面积9.7平方米;生师比20.3;专任教师1229人,其中副高级职务专任教师占50%,研究生学历专任教师占79.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22594.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8957.1元;藏书285.9万册,平均每生113.3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省计划主要安排中西部地区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和《渤海大学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方案》文件要求,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主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专业。没有预约计划。
2.有语言限制和允许注册的语言的批准专业:
英语(师范)、法语、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技术、轮机、会计、金融,根据行业和专业教学的要求,入学后的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母语的考生不要参加。
英语专业要求英语105分以上;日语、法语专业要求英语90分以上。以上对外语成绩的要求均按单科外语满分150分计算。分数低于150分的,按比例折算。
3.男女比例的限制
海事技术和轮机工程专业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不适合女学生;其他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4.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的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5.其他:在浙江设置的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使用以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官网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和学位证说明
本科学习结束后,成绩合格的学生,授予渤海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渤海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渤海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动词 (verb的缩写)费用描述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并经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住宿费800-1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退款方法
学生因故休学的,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2号)文件要求,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励和赠款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省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每人每年2500元。
设立学校校长奖学金,奖学金标准为每年10000元/人;自力更生奖学金,奖学金标准为每年5000元/人;还有各种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的奖学金。
对于有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通过关爱、勤工俭学等方式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奖学金每年10月评定,全校公示7天。
不及物动词入学方法说明
1.换档比率
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在辽宁省为100%,其他省份按文件规定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最高不得超过120%。艺术体育类专业按当地省级文件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航海专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体检要求:无色盲,无复视。其中,导航技术专业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可达4.7及以上,矫正视力可达4.9及以上;工科专业要求身高1.60m及以上,双眼裸眼视力达到4.6及以上,矫正视力达到4.8及以上。其他方面按照船员健康检查的要求执行。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体检,对体检不达标和作弊的学生,按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大学志愿与录取
航海与轮机工程专业提前招生,食品质量与安全、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提前招生。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办相关文件精神,在已经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办法;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院校志愿顺序进行调剂。当第一志愿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将依次接收第二、第三志愿考生。
艺术、绘画、环境设计专业,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一批阶段招生,采取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其他省份以省招办公告为准。
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第二阶段审批招生,实行有序志愿招生方式;其他省份以省招办公告为准。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师范)专业,辽宁省在体育本科招生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其他省份以省招办公告为准。
4.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办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5.考生进入档案的专业安排。
我校在综合考察考生德、智、体等水平的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首先按照原籍省招办的文件要求录取。如生源省招办文件无明确要求,我校规定如下:
历史类依次指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
工科依次指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
如果报班专业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相同,体育语文单科成绩与体育数学单科成绩相同。
艺术是指专业课的成绩。如果专业课成绩相同,美术依次指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美术依次指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升入中等职业学校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专业课、技能考核成绩。
师范类本科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参考教师专业技能、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少数民族预科录取按省招生办有关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生采用1+4模式培养,预科阶段为期一年。一年后,考试合格者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学制4年。
6、艺术、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体育专业
考生需参加辽宁省招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在辽宁省指定的体育类本科文化成绩控制线以上,按其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专业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指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课在省统考范围内的,必须参加省统考并通过考试。
辽宁美术、音乐、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河北美术、音乐、山东美术、广播电视编导使用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河北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得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辽宁省、河北省:
绘画、美术(师范)、环境设计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
电视编导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
音乐综合成绩(师范类)=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专业课成绩;
音乐表演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
注:音乐学专业只招收美声钢琴和民族钢琴考生。
音乐声乐招聘方向招聘美声、民谣、热门人选;器乐招聘方向招聘键盘手演奏和西洋管乐候选人。
辽宁省:
播音与主持的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
山东省:
绘画美术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电台编导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 70%。
7.联系电话和网站地址
招生电话:0416-3400131,0416-3400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