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东北财经大学是由财政部、教育部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同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学校地址:中国辽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第三条办学层次:本科;修业年限:本科四年,修业年限三至六年;大专毕业两年。
第二章计划说明
第四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生源情况、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按省、按专业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第五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额1%的计划。学校结合普通本科学生实际招生情况,坚持集体审议、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并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以调节各地统考网上生源的不平衡。平行志愿投档且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录取,录取顺序顺延。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使用等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官网公布为准。
第六条日语专业只招收日、英、俄、法语种考生;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言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与国际会计、萨里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英文授课。其他专业和录取后的外语课程都是英语。
第三章专业设置
第七条专业设置如下:
第四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八条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并考核合格的,授予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费用和奖学金
第九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需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招生当年和招生实施前的最新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的,剩余学费和住宿费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
第十条学费:
汉语言文学专业3700元/生/学年;
日语、商务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5100元/生/学年;
萨里国际学院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专业6万元/生/学年;
国际商学院会计金融专业25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8万元/生/学年;留学期间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学费以学生出国当年国外大学公布的国际学生费用为准。学生要考虑到国外大学学费可能上涨,以及汇率变动的风险。
其他专业4500元/生/学年。
第十一条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第十二条学校以品学兼优的学生为奖励对象,提供各种奖学金;以贫困家庭学生为救助对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助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为辅的完善救助体系。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奖4000元/年,二等奖2500元/年。
第六章国际合作
第十三条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英国萨里大学合作成立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设有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直接面向全国高考招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东北财经大学学历、学位证书和英国萨里大学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与多所国外知名大学合作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纳入高考直接招生,列入普通高等学校国家招生计划,具体如下:
东北财经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合作举办会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这个项目是“3+1”模式。学生必须在中国学习三年。在他们的语言和课程成绩达到国外要求后,他们将在国外完成最后一年的专业课程。完成国内外课程的学生可申请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科廷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和会计与会计技术业务学士学位。
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休伦大学学院联合举办经济学本科教育项目。
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学院合作举办经济学本科教育项目。
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学院合作举办财务管理本科教育项目。
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阿尔斯特大学联合举办金融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阿尔斯特大学联合举办会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以上五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学生提供了两种学习模式:
双学位模式。学生在完成国内阶段学习后,达到项目规定的学业标准并达到外语水平的,可自愿申请出国留学;学生按方案要求完成学业,符合中外双方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
单度数模式。在国内学习四年,成绩和学分达到要求后,获得东北财经大学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具体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以实际发布为准。
第七章入学规则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新颁布的《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条例》,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批按顺序志愿投档,投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批次投档,投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学校班次比例根据各省志愿模式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平行志愿省专业调剂的考生,符合有关规定,无专业限制的,予以录取。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要求:学校应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后不能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学校对以非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的考生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对填报平行志愿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不填报院校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认可各省关于提档加分或降分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学校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规则,不存在“专业级差”,以高考文化课总分作为专业划分的标准。
第二十一条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下列顺序优先录取: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规定的高考加分或减分政策的考生;享受教育部规定的“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志愿登顶的考生;单科成绩,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第二十二条内蒙古考生在招生计划1:1内按“分数优先”的规则录取。如有退学,录取不延期;江苏高级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划分专业。各类专业的学业考试成绩要求:选AB。
第二十三条没有专业志愿者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不予录取。要求考生英语成绩115分以上。他们应该在入学后的第一年加强英语学习。当他们进入大二时,他们必须能够适应英语教学环境。
第二十四条部分专业按照专业类别招生,具体专业类别以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和省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按专业类别录取到大学二年级,根据个人意愿、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和学校相关规定确定专业。
各专业培养方向毕业证书专业名称按专业标注,不带培养方向字样。
针对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华侨等。,学校根据具体专业安排的招生计划,按照具体专业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培养,学生也可以选择参加专业分流。
第二十五条招收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定向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高中班、内地高中班、港澳台侨,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及章程录取。
第八章联系方式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0411800411-847102590411-84710258
传真:0411-84738600
微信公众号:DUFEGKZS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