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位置和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海街222号
3.学校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学校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5.学制和学习期限:学制三年,学习期限三到五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办学主要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1平方米;平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3平方米;平均宿舍面积9.1平方米;生师比15.7%;专任教师431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务专任教师占54.8%,研究生学历专任教师占38.1%。教研仪器设备总价值5895.8万元,生均教研仪器设备价值8128.9元;藏书58.8万册,平均每个学生81.0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省计划主要安排中西部地区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通过校招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支持学科专业计划。
2.有语言限制和允许招生语言的批准专业:无。
3.有男女比例要求和限制比例的专业:无。
学校招生计划按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和学位证说明
学生完成学业,考试合格,颁发营口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动词 (verb的缩写)费用描述
1.学费和住宿费的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生住宿费按8人500元/生/学年、6人800元/生/学年、4人1200元/生/学年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退款方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的,剩余学费和住宿费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
3.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全日制在校大学生。补贴标准为8000元/人/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由辽宁省政府资助,用于奖励高校优秀全日制在校大学生。补贴标准为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和辽宁省政府共同出资,用于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全日制大学生。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年。奖学金:由我院资助,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每年评选后按成绩发放。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辽宁省政府和营口市政府共同出资,用于资助全日制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一类4000元/人/年,二类2500元/人/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贫困家庭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绿色通道: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无力缴纳学费的,应先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资助部门会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识别困难,采取不同的措施给予资助。减免学费按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文件执行。
勤工俭学:学生可以在课余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通过劳动获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前提是他们在学习上有空余时间。
不及物动词入学方法说明
1.归档比例
按批次顺序自愿投档,投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批次投档,投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大学志愿与录取
2019年,我校根据招生省份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少于计划招生人数,在同批次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网上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将不查阅其他志愿考生的档案。
4.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省招委执行同等条件下加分、降分、择优录取的规定。
5.对已进入档案的考生进行专业安排。
高级高考考生专业录取办法:对于高级高考考生,我校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专业级差1分。考生报考同一专业,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科考生。理科考生将根据数学、语文、外语的高分录取。
6.联系电话和网站地址
联系电话:0417-2211100、221122、2211133、2211155。
2211166,2211177,2211188,2211199
传真:0417-2211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