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一般规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西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南宁师范大学,英文名称为“南宁师范大学”,院系代码为10603。学校有四个校区:明秀、长岗、五河和武鸣。明秀校区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长岗校区位于南宁市兴宁区严子陵路4号,邮编530023;第五校区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和兴路3号,邮编530299;武鸣校区位于南宁市武鸣区南宁教育园区。
第三条学校的举办者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是广西教育厅。
第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南宁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预科和专科招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预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就业办负责普通本科、预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招生监察工作由学校纪委办公室和监察室负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根据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及我校实际情况,最终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八条原则上按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当专业间网上招生缺口较大时,在总体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减少网上招生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增加招生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文件的要求、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及实施细则,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条录取方式: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录取批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批次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投档办法:投档比例根据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投档规则和学生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三条普通专业录取
对于进阶考生,在高考中会按照其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安排专业。高考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到低顺序排列专业;如果高考成绩相同,但没有排名顺序,则按以下规则排序录取。
历史考生排名:语文→综合→英语→数学。
理科考生排名:数学成绩→综合科目成绩→英语科目成绩→语文科目成绩。投档分数或分数线由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其他普通专业或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录取原则:
外国语言和文学。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外语口语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或相当于相应等级的合格或以上。
戏剧文学专业。按照普通文史类招生,考生必须达到其生源省份普通文史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学前教育专业。本专业是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的协同培养项目。它在广西招生,采用“3+1”培养模式。第一年在广西学前教育学院,第二、三、四年在南宁师范大学。必须有一定的文学基础。
旅游管理专业
1.按照普通招生,理工类考生必须达到相应批次理工类考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史类考生必须达到相应批次文史类考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2.广西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并通过;对于广西以外的考生,我校承认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专业测试或联考的合格成绩。
3.广西考生被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广西非考生按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执行。
4.申请到我校后,根据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综合分相同,优先考虑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综合和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综合计算方法:综合成绩=×750×50%+高考文化成绩×50%。
对外合作办学
1.旅游管理。第一、二、三学年在我校学习;在第四学年,你可以自愿选择在卡迪夫城市大学或者我们学校学习。按照投档分数或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只录取填报了专业志愿的考生。这个专业对外语要求很高。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
2.电子信息工程。第一、二、四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三学年原则上在台湾省暨南国际大学学习一年。按照投档分数或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只录取填报了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特殊类型专业的录取
体育
根据投档得分或投档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技术科目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参加高考;技术成绩与高考成绩相同,外语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艺术专业
1.对于我校组织的校考专业或专业类别,考生必须参加相应的专业或专业类别考试,并通过考试。
2.我校未组织校考的专业或专业类别,认定为学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3.音乐学、舞蹈、书法、美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服饰设计专业。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分配专业。专业相同且主考科目成绩高的考生优先考虑;专业成绩与专业考生成绩相同,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高考专业分数线、主要科目分数线、文化分数线都一样,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优先考虑专业分高的考生;综合和专业成绩相同,优先考虑外语成绩高的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高考文化成绩×50%。
5.各专业或专业主考人员按下列科目或相近科目进行认定:
①音乐考官是声乐/器乐;②舞蹈考官是剧目;③素描是艺术设计考试的主要科目;⑤书法考官是书法临摹;⑤播音主持类主考科目为命题即兴评论。
高水平运动队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备案的要求。在我校投档后,根据性别、职位或运动项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特考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的考生优先考虑;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一级运动员、运动员、国际运动员优先。
第十五条定向培养专业录取。
初等教育
1.面向广西招生培养农村小学全科师范生,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就业。考生须属于户籍在招生计划所列县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本科单独提档,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必须在本科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填写本专业。
3.根据广西教育厅等部门的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面试。未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按照“生源地分数”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计划,在通过面试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总成绩,按地区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者优先考虑面试成绩优秀者。
5.如上级主管部门对本专业招生规定进行调整,以上级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我校招生将进行相应调整。
初等教育
1.面向广西招生培养小学强弱双语教师,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就业。考生为定向招生县普通高中毕业生。
2.高职院校实行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必须在高职院校提前批次录取志愿栏填写本专业。
3.根据高考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初步筛选出报考本专业的合格考生。根据广西教育厅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面试办法,由我校组织面试。
4.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优先考虑面试分数高的考生;高考文化分数线与面试相同,优先录取中国高考文化分数线高的考生。综合计算方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50%+高考文化成绩×50%。
5.如上级主管部门对本专业招生规定进行调整,以上级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我校招生将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六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班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仅面向广西招生。入学时,他们将在教育部指定的预科学院学习一年。考试合格者,第二年直接进入我院本科相关专业。
少数民族免费预科班。安排本科第二批预科录取到A类,报考职位的考生按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根据广西教育厅相关规定,预科阶段免费,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60“老、少、边、山、穷”县的少数民族;
2.农业户口;
3.应届高中毕业生。
以上条件如有调整,以广西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少数民族预科班。安排B类录取第二批预科,按普通专业录取原则。广西所有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预科学费以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十七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高考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考生专业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以下方式处理:
1.填报“不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将被辞退。
2.优先考虑填报“服从部分调剂”志愿的考生,按其成绩或分数由高到低调整到仍有空缺的学科或专业类别和“服从部分调剂”的学科或专业类别。如果你所服从的专业或大类都被录过,你就被辞退了。
3.其次,志愿填报“服从一切调剂”的考生,按其投档分数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有缺额的专业或大类。如果所有专业或大类已录满,则予以辞退。
第十九条考生身体健康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招生就业权益的通知》等为准。体检不符合招生要求的,我校不予录取。由于专业性质,部分专业的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如下:
普通专业
1.旅游管理专业
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全身无无烟疤痕,无自残疤痕;
男生身高172cm ~ 185cm,女生身高162cm ~ 175cm
不超过二十岁。
2.广播电视学专业
要求男生身高168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8cm及以上,五官端正。
特种专业
1.音乐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3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2cm及以上。
2.舞蹈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8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8cm及以上。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8cm及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良好,身材匀称,咬字清晰;
4.美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服饰设计、动画。要求考生色盲,体质弱。
第二十条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部分专业招生。
招生类别和内部专业
1.外国语言和文学。本科专业有英语和翻译。
2.统计学。本科专业有应用统计学和金融数学。
3.地理科学。有地理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地理国情监督、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等本科专业。
4.工商管理。本科专业有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5.体育课。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本科专业。
志愿申请、专业分流和学费标准
1.考生只需填写大类,不需要填写具体专业。
2.第一学年不分专业,从第三学期开始按照分流的专业学习。学生只能在录取类别中选择专业。
3.各专业分流计划根据学生填报的分流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容量确定。专业分流后每个专业学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5人。
4.按招生专业类别录取的考生,按专业分流前最高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按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的专业学费标准低于专业分流前的,多交的学费予以退还或冲抵后续学费。
第二十一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外省关于加分、减分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非外语专业学生入学后,只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进行教学。要求考生英语基础较好,非英语语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
第二十三条被录取的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我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报名手续且无正当理由者,取消报名资格。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试。凡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五章收费、奖学金和勤工俭学政策
第二十五条本科生按学分收费,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生需按学年缴纳学费。完成课程后会根据实际课程、学分、费用进行结算,多交或少交。
1.文学、历史、法律、哲学、教育学专业。400元/生?学年;
2.理科、工科、管理学、经济学专业。400元/生?学年;
3.艺术专业。1000元/生?学年。
4.职业教育教师。文学专业6000元/生?学年,理科和外语专业7000元/生?学年,工科专业7500元/生?学年;
5.旅游管理专业。前三个学年学费3万元/生?学年;第四学年不在英国留学的学生继续执行合作办学计划,学费标准不变;第四学年在英国留学的学生,由卡迪夫城市大学按照海外学生标准收费。
6.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18000元/生?学年。第三学年,我将在台湾省的暨南国际大学学习。学费18000元/生?学年支付,其他费用自理。
7.旅游管理(民航培训)专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助学金、勤工俭学等政策措施详见我校2019年招生简章。
第六章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七条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南宁师范大学。颁发的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学习证书,加盖南宁师范大学印章。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加盖南宁师范大学印章。
第七章联系方式和网站
第二十八条招生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1.电话:0771-3903928
2.监督电话:0771-3908523。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我校过去有关招生的要求和规定与章程有抵触的,以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南宁师范大学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