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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学院专科招生简章

广西民族学院专科招生简章

广西民族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一般规则

第一条为保证普通本科、专科、预科顺利招生,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广西民族大学,国家标准代码为10608。是由国家民委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建设。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预科、专科的培养层次。学校有三个校区,相思湖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胡思远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武鸣校区位于南宁市武鸣区南宁教育园区。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广西民族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预科和专业课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能

第六条学校应当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决定重大招生事项。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普通本科、专科、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应当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生源情况,科学制定招生来源计划。2019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学校在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剂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不匹配、人口较少民族生源不足等问题。

第四章准入程序

第十一条按照学生所在省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移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工作,确保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准入规则

第十二条申请平行志愿填报的批次,按照招生计划的100% ~ 105%比例调档;非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照招生计划的100% ~ 120%的比例进行调档。

第十三条各专业不存在专业志愿等级差异。第一次投档的非艺术类、非体育类专业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其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分数相同,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在同等分数、同等民族的条件下,按照各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当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就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

第十四条我校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关于加分和降分的规定。

第十五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学校在广西招收的第二批少数民族考生比例为65%,艺术体育类专业不受民族成分限制。对居住在广西的11个少数民族,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条件下,从居住在广西的各少数民族中录取一定数量的考生。

第十六条学校只将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要求考生英语基础较好。

第十七条报考我校英语、法语、翻译专业的考生需通过英语口语测试。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要求有英语口语考试成绩。

第十八条行政管理专业,女生录取率不超过30%,男生身高162cm以上,女生身高155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四肢健全;肝功能检查符合国防部《应征公民地面服务人员资格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左右眼裸眼视力在4.0以上,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无感染、无先天性疾病、无明显疤痕、斑点、纹身。

第19条体育准入原则

一、备案考生按高校体育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其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在体育考试成绩相等的条件下,根据全国普通高考成绩和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无色,弱色盲。

第二十条高水平运动队的准入规则

通过我校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专项体育测试的考生,经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和教育部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公示确认。考生按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填报我校专业志愿,按以下规则录取:

一、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员、国际级运动员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该类型录取人数不超过该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数的20%。

二、未通过文化课统考的一级运动员考生和所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高考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按其体育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其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类型录取人数不超过该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总人数的30%。

3.未通过上述第一、二分的考生,须达到学生所在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项体育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项体育测试成绩相同者,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一条艺术准入原则

一、对于已在广西投档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选拔。

音乐专业要求考生有演奏成绩。

音乐专业要求考生有唱功。

第二,对于已经在区外登记的候选人

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和广播电视编导。

1.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份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我校2019年高考成绩合格,符合学生所在省份要求。

2.美术、设计类专业按学校考试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学校考试成绩×8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20%。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根据学校考试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学校考试成绩×7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30%。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学校考试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学校考试成绩× 5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50%。

5.在高考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生的省级艺术统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排名,按上述办法确定各专业综合成绩。

音乐、音乐学和舞蹈

1.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份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统考分数线,符合学生所在省份要求。

2.音乐学、音乐学、舞蹈专业根据学生所在省艺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统考成绩×8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20%。

三、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根据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和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报考美术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

五、音乐学,学生入学后按照钢琴、琵琶、二胡、扬琴、竹笛、中阮、大阮、独奏、唢呐、笙、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古筝进行训练,没有以上乐器的考生需要慎重。

对于音乐专业,学生入学后要按照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进行训练。非上述唱法的考生报考时要慎重。

6.身高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专业成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身高要求。放宽条件为:省艺术统考或校考成绩居全省前三名,男性身高不低于166cm,女性不低于156cm。其他艺术类专业对身高没有要求。

第二十二条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别招生,招生后将宽口径培养学生。一到两年后,按照《广西民族大学专业类招生培养管理办法》实施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少数民族预科班只面向广西60个“老、少、边、山、穷”县,招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新考生。普通少数民族预科班在广西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第二十四条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体检标准进行统一复查。对不符合复试条件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第六章学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本科按所修学分收取学费,会计、专科、普通民族预科按学年制收取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每年学费如下:

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民族学免学费。

二。政治学与行政学,历史学,4600元/年。

三、数学及应用数学、物理、化学等专业,5000元/年。

四。知识产权、社会学、法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体育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传播学、印尼语、缅甸语、马来语、英语、法语、越南语、老挝语、泰语、柬埔寨语、翻译等专业,5050元/年。

5.工商管理、档案学、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市场营销、城市管理、会计、金融、税务等专业。,5500元/年。

不及物动词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心理学、应用化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生物技术、海洋科学、中药制药、金属材料工程、信息安全等专业。,5550元/年。

七、广播电视编导、舞蹈、美术、播音与主持、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音乐学等专业,12000元/年。

八、土木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建筑学等专业,约5550元/年,实际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九。会计专业,4万元/年。

X.专业:国际商务、应用法语、应用越南语、应用外语、应用泰语等。,8000元/年。

十一、少数民族预科班免学费,普通预科班4200元/年。

注:按学科大类招生的专业,按学科大类最高收费标准预交。专业分流后,按照所学专业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奖学金制度。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社会奖学金。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八条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符合本专业毕业条件,准予毕业,颁发广西民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广西民族大学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会计专业是由广西民族大学和英国斯特福大学联合举办的本科会计专业。它采用“4+0”培养模式,即大学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四年。学生在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后,成绩分别达到中英两国本科教学人才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条件的要求,将获得英国斯特福大学颁发的会计学学士学位证书、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和会计与金融学士学位证书。

有的本科专业采取“3+1”、“3.5+0.5”的培养模式,即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三年或三年半,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出国学习一个月或六个月。

部分专业采取“2+2”培养模式,即一、二年级学生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三年级学生在国外学习。完成广西民族大学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内容,考试成绩合格的,授予广西民族大学毕业证书。第四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出国深造,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留学本科专业毕业或学位要求者,由相应的国外大学授予中国教育部学位。

第三十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不收取入学费用。对于非法利用我校名义开展普通高考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行为和后果,我校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06

联系电话:0771-3260410、3260335、3263039、3265383。

监督电话:0771-32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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