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细则
一、学校全称
上海
二、学习地址
奉贤校区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曹豹路120号;高职学院长桥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修罗新村136号。
艺术类专业就读徐汇校区,其他本科专业就读奉贤校区;少数民族预科就读奉贤校区;高职的专业是高职学院长桥校区。
第三,招生水平
■本科■高等职业教育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立高等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类型。
学校名称: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证书类型: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后,授予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应用技术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的决策机构,领导校本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办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纪委监察部是招生监督的常设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1.我校根据上海市教委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来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使用,科学合理地编制了本年度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
2.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3.我校今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省市选考科目对高考改革的要求,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19年招生专业及高校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方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剂上线生源不平衡。
九。专业培训对入学外语考试语言的要求
英语专业高考语言考试语言为英语,德语专业高考语言考试语言为英语和德语,其他专业高考语言考试不限。录取后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德语专业教学语言为德语。
十、身体健康要求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要求考生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专业限制填报专业志愿。如隐瞒疾病病史,学校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关于退学、休学的规定处理。
XI。奖金政策
我们认可教育部和我校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的国家加分政策。最高分不超过20分。
十二。录取规则
归档结果
我校专业录取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成绩为准,招办成绩含政策加分。
归档比例
平行志愿批次投档比例控制在1:1.05以内;非平行志愿批次投档比例按省级招办要求执行;征集,按缺额计划1:1录取,如人数仍不足,我校将不降低录取分数线。
准入原则
1.上海
在录取专业时,高校专业组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即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到低,按照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志愿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同一情况下,按考试院相同分数排名规则排序。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在专业组调剂。调剂规则:根据拟调剂考生同分的投档分数线和排名顺序,将空缺专业的最低分数线由高到低一次性调剂到满分。最低分相同时,依次参考空缺专业的平均分和最高分,同时参考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不服从专业调剂就撤。
2.浙江省
专业平行志愿会直接报考学校专业,只要体检不受限制,就不会被撤回。
3.内蒙古自治区
实行“按专业志愿在线1:1录取计划”的录取规则。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如果报考人员成绩相同,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录取。调剂规则与其他省市相同。
4.其他省市
①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填报顺序,不存在年级差异。如果报考人员成绩相同,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②在同批次中,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填报结果调剂到不完整专业。调剂规则为:根据需要调剂的考生成绩,按照空缺专业的最低分数线,一次性调剂到全额。最低分相同时,依次参考空缺专业的平均分和最高分;不服从专业调剂就撤。
③江苏普通本科考生选修科目须达到BC及以上,必考科目须达到4C1及以上;艺术类考生必须达到4C级或以上;高职艺术考生必修科目必须达到4C及以上。
5.艺术类别
①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招办指定的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艺术设计类统考成绩须达到省招办指定的合格线。
②成绩计算方法:总分=×50。
③录取原则: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各省招办对合成总成绩有统一换算办法的,按其换算总成绩录取。
④同分规则:先参考专业省统考成绩,再依次参考语文和外语成绩。
⑤要求本科外语成绩50分及以上,高职院校不要求。
十三。费用
学费标准:
普通专业(含预科)每生每学年最高5000元(120号);
120号,每个专业学生每学年不超过7500元);
艺术类专业每学年每生不超过10000元(120号);
中美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美合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新合作应用化学,中加合作市场营销。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1200元(第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学生资助规定。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录取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和减免学费。设立“无忧留学”专项计划,帮助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出国留学。我校承诺保证考上我校的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和举报电话
根据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考招生全过程由我校纪委监察部监督。
电话:60873388
十六。网站和联系电话
日常电话:021-64941403
志愿者热线:021-64948576、64948577、64940020、64940021。
十七。其他注释
1.我校2019年专业招生包含的专业如下:
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材料物理专业。
机械类: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计算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
工商管理: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
公共管理: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工作和文化产业管理。
电气类:包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和电子信息工程。
化学与制药:包括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
电、化、药专业的学生在报名时按学校报名管理规定《应用技术大学招生专业划分原则》在本专业类别内分流专业。
2.我校设立了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用于奖励首次报考本校并符合规定条件的优秀新生。
3.学生可以根据学校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4.各省市招生情况可通过学校招生官网实时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