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学院2019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一、机构全称
上海公安学院
二、学校地址
浦东新区崇景路100号
第三,招生水平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立高等院校□私立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大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动词 (verb的缩写)颁发学历证书的机构名称和证书类型。
机构名称:上海公安学院
证书类型:上海公安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在课程完成并达到毕业要求后颁发。
六、高等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院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办是我院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督领导小组是我院招生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
的原则和方法
1.我院根据上海市教委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院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来不同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使用,科学合理地编制了本年度招生计划。
二、各专业均有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女生比例不得超过计划人数的10%。
三。我院今年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要求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方法
没有
九、校外专业培训
英语考试的语言要求
入学考试语言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要求
除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外,还需要进行公安院校招生体检。具体体检项目和标准请参考“上海公安院校招生网”。
考生必须如实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如隐瞒疾病病史,学院将按照我院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休学的规定处理。
XI。奖金政策
我院认可2019年上海高考加分政策。所有加分不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
十二。录取规则
一、根据高校全国统考成绩录取规则:
我院已提前批次招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本科控制分数线,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合格,方可报考。
1.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按照招生计划数和招生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首次报考我院的学生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院根据上海生源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备案比例不超过120%。
2.对于高级考生的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之间不存在专业等级差异。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排序规则进行分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3.政策性加分计入专业录取时的总分。
4.达到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取调剂。
二、第一志愿学生人数不足时,上海教育考试院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内为非第一志愿考生投档,数量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人数的120%。
三。上海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上海教育考试院的规定为准。
十三。特殊类型注册的规则
公安英模子女招生项目按照已公布的《公安英模子女高考招生规定》执行。
十四。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5000元【上海物价银行120号】
住宿标准
每年82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加费56号、沪93号】
十五。资助政策
我院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录取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困补助和减免学费等。同时,学院还设立了一定比例的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我校承诺保证考上我校的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监督机制和举报电话
根据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院秋季统考招生全过程由招生督导领导小组进行督导。
电话:021-28957226
十七。联系电话号码
电话:021-28957159
十八。其他注释
1.有意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正式填报志愿前,需要进行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审。因此,考生需要提前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报名。不打算注册的不能进入后续相关工作流程。报名时间预计在4月24日左右。体检、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详见“上海公安院校招生网”。
2.新生入学后,佩戴人民警察制服和学生标志,实行警务化管理。毕业时参加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组织的公安院校毕业生录用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