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性质和层次: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隶属于成都市人民政府,是一所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二、学校地址:
1.柳城校区: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路392号;邮政编码:61130
2.海科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新华大道二段179号;邮政编码:61130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对象为报考我院并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录取条件的考生,调档比例不超过105%。
2.我校在四川省实行跨批次录取,其他省份根据当地省招办的安排参加一批次或相应批次的高校录取。
3.在四川省,艺术类专业的审批仅限于艺术设计类考生。在本人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该专业审批控制线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先进考生进行记录。
4.录取时,我院在调档范围内遵循“专业优先”的原则,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学生。如果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如果进行专业调剂,学校会根据考生成绩和各专业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达不到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予以辞退。
5.已经投档的考生中,总分相同、优先录取顺序相同的科目为数学、综合理科、语文成绩高者;语文、综合文科、数学高分者。
6.按考生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退档。
7.我院艺术类专业不分文理录取,专业不举行加试。根据先进候选人的专业成绩,最好的候选人将被录取参加艺术项目。
8.我院执行国家、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减分政策。分数加减后形成的第一等级分数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9.我们学院不限制考生考外语。考生入学后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
10.我院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景观工程技术专业的学生要有一定的艺术基础。
1.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12.旅游管理专业建议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的考生可填表;身高低于1.58m的女生,身高低于1.68m的男生,出于就业考虑,不要填报本专业。
13.新生入学后,学院会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审不合格者,将根据不同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凡在体检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4.按照国家规定,学生要交学费和住宿费。根据属地化原则,我院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
四、学生奖、贷、助学金办法
学院有各种奖学金、助学金,按照各种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规定执行,对贫困生给予资助、补助或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动词 (verb的缩写)联系信息:
电话:028-82732146
传真:028-827311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