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考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普通高考的考试招生。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4152014577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高职(专科)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办学性质:公办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学院隶属于贵州省水利厅,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学院秉承“自强、诚信、美德、技能”的校训,奉行“德育为先、能力至上、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院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技能型人才,被誉为贵州水利人才的摇篮。学院位于贵阳清镇职业教育城,占地600亩,规划建筑面积31.4万平方米。
第三章组织
第四条招生机构:学院在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以分管院长为首的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招生部门要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将报名条件、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和监督机制公开。
第五条监督机构: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全面协调监督招生工作实施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专业和招生计划
见《贵州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报名时间、方式和流程
第七条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应届高中毕业生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
第八条报名时间和方式:具有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资格的考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普通高考专业目录,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选择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志愿。
第六章准入原则
第九条面向贵州省招收2019年高考应届高中毕业生。考生自由报考,执行录取分数线标准,执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确认的高校录取分数线。
第十条外语:不限。
第十一条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平行投档)考生,确定专业原则:志愿优先原则。
第十三条对录取不满意的,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退档。
第十四条加分或降分考生以教育部规定和相关生源所在省招生文件为准。
第十五条录取结果将通过学生来源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六条录取方式: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七条放弃录取咨询:考生可在投档12小时内拨打咨询电话:0851-85938823,此后不再受理。
第七章收费标准和奖励措施
第十八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年/人,住宿费:A型1100元/年/生,B型1200元/年/生,书费(提前):600元/人。
第十九条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对象:高职二年级以上学生。标准:每生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象:高职二年级以上学生。标准:每生5000元/年。
第20条关于赠款的信息1。国家助学金对象:贫困家庭学生。标准:每生每年2500元/3000元/3500元。2.教育精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的农村家庭学生。标准:每生每年1000专项助学金,免学费3500元。
第八章学业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加盖公章。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院统一推荐就业,也可根据自身情况从中选择工作。
第二十三条搭建升学立交桥,应届毕业生可通过“专升本”统考,在我省普通本科院校就读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者可获得本科毕业证,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24条联系信息
招生电话:招生就业处0851-85938823郑老师
水利分局0851-82526375邹老师
土木工程科0851-82525271龙老师
工程科0851-82523273刘老师
工程科0851-82524076陶老师
地址:贵州省香洲校区龙井路1号
邮政编码:551416
收件人: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9高考统招水院群:714264866497398761
第二十五条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