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南通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艺术、体育招生。
第二章学校基本信息
第三条学校名称:南通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江苏1315
江苏1482
其他省份以省级考试院批准的代码为准。
学校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
第四条南通师范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公办高等学校。
学校由清末状元、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于1902年创办。建校117年来,秉承“坚忍不拔、自强不息、信实不欺”的校训,弦歌不绝、开拓进取,文化积淀丰厚,教学成果突出,人才辈出。先后培养了8万多名毕业生,向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
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形成了“学科与复合相结合、文理渗透、知识与能力并重、情智和谐”的全科培养模式,渗透了文化教育的教育理念;始终坚持“内涵式发展”的核心战略,牢牢把握办学准则,从专业、师资、学术、文化等方面全力打造教育品牌。,从而形成“塑造人格、强化技能、强调实践、彰显个性”的办学特色。
学校开设的专业都是经过教育部备案的学科基础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传承性好的专业。也是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近年来受到社会好评,就业形势良好的专业。
学校是南通的文化地标之一,环境优美,钟灵郁秀,书院风格,融合了中国元素、教师元素、生态元素。
学校所在的南通市位于江苏省东部,长江入海口,与上海、苏州隔江相望。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海交汇的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北翼的经济中心和门户城市,经济发达,文化底蕴深厚。交通便利,距上海一小时车程。境内有G15、G40等多条高速公路,有南通兴东国际机场和通往全国各地的高铁。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始终把毕业生就业作为检验办学质量的标准,坚持“以学生为本,以服务为宗旨,以质量为核心”的办学宗旨,依托南通、上海、苏州等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我校建立了多个实践实训基地和创业就业平台,全面整合各种资源,实现了一体化的学生就业服务体系,有效促进了毕业生充分就业。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学生可以通过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专考进入本科院校,近年来通过率达到80%以上。对于有升学意愿的学生,学校组织考试报名和辅导。
学校有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有扶贫机制。学生享受国家和学校的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获奖率40%以上。
经省教育厅批准,今年,我校将继续与相关本科院校合作,开展师范院校与本科生“3+2”分段培养试点。报名参加我校“3+2”培养计划的考生将在我校学习三年。考试合格者可转入本科院校学习两年,毕业后颁发本科院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准入规则
第五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招生制度。根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招生,择优录取。
第六条学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应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七条学校将优先考虑平行志愿考生,在平行志愿报名后招生计划还有空时,对空缺专业及其计划征集志愿。
第八条普通考生录取方式
1.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所选科目的要求。
我们学校的专业类型是组合专业,即历史和物理都可以作为选修科目;没有要求另选一科。
2.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要求
会考4C,技术科目合格。
3.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
“道德素质”和“公民素质”合格;
“学习能力”、“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无D级,但各项目均达到A级,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录取方法
文理平行院校的志愿填报原则是“按文理,满足成绩,按分排序,遵循志愿”。考生入档后,学校采取“先年级后年级”和“明确年级”的录取方式。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优先录取,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如果考生已经填报了第一志愿专业,则按照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被其他志愿专业录取。分数相同时,学术水平高者优先录取或先满足其专业志愿。当考生总成绩和等级相同时,按语文和数学科目成绩之和及附加题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还是一样,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上述规则排序后,如果还是一样,这几个考生就全部自愿投档。
当一个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时,如果该生服从专业调剂,将被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
第九条艺术、体育考生录取办法
1.候选人的报告要求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D级不超过3门。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和普通考生一样。
2.艺术、体育类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是“符合年级,按分排序,随志愿”。
3.艺术考生录取方法
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分数相同的,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果还是一样,那就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选择最好的。
4.体育考生录取办法
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的,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果还是一样,那就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选择最好的。
第十条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和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艺术、体育类考生报普通班,按普通班录取办法录取。
第十一条:外省录取办法按当地考试院录取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各专业不限制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三条各专业对考生体检的专业报限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资格。凡发现舞弊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佳飞〔2014〕136号文件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十六条学校介绍、专业介绍、奖贷政策、困难补助详见我校网上发布的信息。
招生办电话:0513-55092012 55092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