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理工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按规定成立了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学院概况:Xi理工大学高科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是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学院拥有位于陕西省Xi市长安区大学城的长安校区和位于西咸新区的泾河校区。长安校区占地400多亩,泾河校区占地500亩。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院性质:独立学院
地点:Xi市长安区大学城伍兹大道35号
学制:四年
第二章录音
第二条Xi理工大学理工类高中部按理工类专业和文史类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三条专业按照成绩优先与志愿优先相结合的原则选择确定,专业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在高级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英语和数学之和的顺序录取。
第四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晋级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原则上为1:1,其他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五条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六条在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第一志愿优先录取有提档的考生。第一志愿未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下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高级考生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贫困生的情况下,学院有权分配招生计划。
第七条拟录取考生按专业安排,按其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成绩不符合所报专业志愿要求的,可调剂到其他专业;如果候选人不服从分配,他将被解雇。
第八条报考我院英语专业考生的外语要求为英语,不需要进行口语测试。其他专业不限语种,但公共外语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不具备开设非英语语种的条件。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请认真填写。
第九条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我院按照国家规定的不超过1%的比例预留一个计划,用于调剂各省在我院招生的网上生源不平衡。
第三章费用和补贴
第十一条学院遵循属地原则,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执行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最新CC标准。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学生资助相结合的奖励资助制度。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第四章证书的颁发
第十三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成绩合格,授予国家和社会承认的Xi理工大学理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Xi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Xi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陕西省Xi市长安区大学城伍兹大道南段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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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9—38952789818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