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安徽医科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学校类型:公立高等院校。
4.学校地址:梅山路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230032;
翡翠路校区:安徽省合肥经济开发区翡翠路15号,邮编:230601
动词 (verb的缩写)入学规则和要求:
1.按照教育部最新文件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招生的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招生“30不准”禁令,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
2.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进行加分。
4.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平行志愿院校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将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录取到学校,即先录取第一志愿,如果第一志愿不满意,再考虑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5.入档考生以“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不存在专业志愿等级差。专业录取时对高考成绩进行排序。没有排名结果的省份,按投档结果录取专业。投档结果相同的,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投档。单科顺序:理科是综合理科,外语,数学,语文;对于文科综合,外语,语文,数学。
6.不能满足所报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辞退。
7.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学业水平考试、选修科目和必考科目的考试等级有要求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考试等级相关要求执行。
8.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录取工作按照2019年本省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文件执行。
9.考虑到我校外语教学资源的配置以及学生在校学习和未来就业的情况,建议非英语语言考生不要报考我校。
10.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等相关要求执行。
1.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部分新生在大四阶段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分流到临床医学和临床医学专业。
12.根据我校“一校多区”的发展战略,临床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康复治疗专业新生随机分配到第一临床医学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采取分段培养模式,大三学生在梅山路校区就读,大四学生在各自的临床医学院校区就读。
13.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不及物动词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型:“安徽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均按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安徽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电话:0551-65167746
九。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