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高校综合评价考生如何投档录取?边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吧!
对省教育考试院公告无异议并填报高校招生志愿综合评价的考生,按以下规定录取:
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达到高校在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才能报考相关专业。
高校要进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比重,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其中包括:
确定被A类院校录取的考生,提前完成本科批次之前的录取,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
对于被B类院校确定为考生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后、本科批次前,按照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高校在向省级教育考试院报送拟通过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数据时,必须在相应考生处标注“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类型。
对综合评价不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高校要在规定时间内撤回档案,省教育考试院在本科批次投档时,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投档。
按照综合评价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分别在录取高校和省级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公布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中学、录取高校和专业等。
考生资格审核方面的要求招生综合评价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要加大对学生申请材料的核查力度,通过专家鉴定、联系主办单位核查等方式,对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全覆盖核查。经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学生,视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3年内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资格。就读中学的考生应根据本人的学籍、在校表现和大学要求,如实反映考生在高中阶段的各方面情况,并积极协助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列入招生黑名单,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